“经典领航·哲思中南”第三期读书训练营,由校团委、学生会与湖北省新华书店主办,哲学院团委、学生会联合倍阅·中南大店承办。第三期训练营于2024年10月开营,在前期报名的500余名学生中选拔了40位参加后续读书活动。训练营共开展了8讲读书活动,营员们在湖北省新华书店倍阅高校文化服务平台运营总监王颖超老师的领读下,对《道德经》进行了品读赏析,并撰写了32篇高质量的读书报告。
本期要展示的是哲学专业2301班梁晨奇带来的《道的自隐无名》。 “老子修道德,其学以自隐无名为务。”,这是司马迁对老子思想的概括。《老子》中的老子哲学,主要包括以“道”为最高范畴的宇宙观、朴素辩证法思想、“道法自然”的社会历史观等内容。 “道”是老子哲学的最高范畴,也是中国哲学独有的一个重要范畴,在西方哲学中没有与之相对应的概念。通过对“道”的分析与解读,老子表达了对宇宙、社会和人生的系统看法,在中国哲学史上具有深远影响。道的原始含义是“道路”后引申为法则,规律——天体运行和世间万物的自然规律、人世间的社会规律以及人类的道德法则等。春秋时期,已出现“天道”“人道”等概念,并开始了由具体对象的名称向哲学概念“蒸发”和抽象的道路。老子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把“道”由一哲学范畴上升和抽象为一统摄宇宙和人生的最高本原或本体概念,并进行了系统概括与阐释。
首先,“道”是“惟恍惟惚”的宇宙本体,没有具体的规定性,之中内在地蕴含有“象”(具象)、“物”(实体)等。“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道”只是勉强为这个先天的宇宙本原找的一个称呼而已。所以“道”是一种纯粹的思维抽象,精神性的东西,超越于现实世界之上。老子又把“道”解为“无”,这是因为一方面,“道”无形无声无迹,由此它不是感觉的对象;另一方面,“无”表征着无限,任何具体之“有”都是有限。有限之“有”不可能生成无限的世界,故不具有生化万物的功能。“无”使无限的道区别于有形的具体之物。所以或曰,老子的核心问题是“说无”。
其次,“道”能够化生天地万物,如“有生于无”“道生一”等。从本体论的进路展开,虚无之道是万物之所以为万物的形上根据。从宇宙生成论的进路展开,道生万物的过程即是天地万物形成的过程,无形之道派生出恒常的自然。
再次,“道”经过从整全到分有的“流溢”而内在于万物之中。个别事物(包括人类)的根源在于“道”,但只是分有了“道”之一体,从而构成其内在本质的规定性。事物只能禀赋到“道”的某一个面向,因此是有限的、不完善的、不自足的存在。这类似柏拉图说的现实世界对“理念世界”的分有。而且,“道”生养万物的活动是自发的“流溢”,万物生成之后,“道”也不施万物以外在的规定性,而是让万物自然而然的依照其本性自由发展。“道”只通过“德”对事物产生潜在的规定性。但是老子的“德”并不是传统思想的仁义礼智之德。老子对传统的“明德”政治思想进行了批判,认为其是“下德”,而主张“上德”。其外在要求是反思否定的“无为”,而内涵主要是“不争之德”“玄德”和“恒德”。
老子的“道”论,把三维空间中的行走类推到“描述空间”或者广义的“价值空间”中的“行走”。在平常三维空间中的居或到某地,在“描述空间”中就表现为有或成某名,在“价值空间”中则表现为具备或达到某德。所以老子道论中的“走路”的问题也就是方法论问题。走怎样的路,成为怎样的存在,追求怎样的目标,为老子道论之内容基本。
老子之道具有普遍类推潜力,因而具有广泛的普适性。在老子道论中,一个人何以择“道”可以类推出一个国家何以择“道”,一个社会何以明其政可以类推出一个人何以治其身,而一个人修身证道所获得的体物又可以引发对理想宇宙的深刻感悟。这反映了老子之道的“一般套通性”。老子的道是“大道”“常道”,是在广阔的领域和漫长的时间里都能够奉行的理想范式,是行动者行进于一切“事件丛林”时都能够恒常持守的普遍行为规范。它超越于对具体环境或具体对象物的具体认知之上,因而也就适用于各种可能的情境。这也体现老子之道的“恒常普适性”。另外道论还具有“普世价值”的内涵。老子主张的“应该”对各种行为主体适用,它的“恒常普适性”决定它不局限于特定的历史时期,也不局限于特定的具体环境。当方法所服务的目标推向久远,方法论意义上的取舍可以接近于价值取向上的选择。一个既“大”又“常”的道,可以将广大领域与久长时间范围里所有可行的目标纳入一个重新加以灵活考量的框架,这就为普世价值的探究奠定一个更为明晰可靠的根基。
老子的辩证法思想以“道”论为根基。事物内“阴”和“阳”的相互冲突和协调使之成为了对立统一的矛盾体。又由于万物分有“道”的某方面,因此物体之间和物体内部相互转化存在可能性。万物的相反相成就是“道”的运动,从“道”离分出的万物会发展的离“道”越来越远,远到极处其必反,于是又回到了道本身。向本原的重新回归是万物最终的归宿。这还意味着要超越事物流溢发展出的无序状态,恢复其本质规定性。
从认识论来看,老子认为“不出户,知天下,不窥牅,见天道”,把认识看作主观自生的东西。其局限性在于轻视了实践活动在认识发展中的作用,排除了感觉经验。另外老子的认识论还倾向诉诸一种带有神秘主义色彩的直观的方法。“道”不能用一般的方法去认识,而是用内省体验的方法,“涤除玄鉴”“致虚极”,如此就能考察万物。所以“为道”是反对感性认识的,是一种直观。
老子实践哲学总的宗旨是“道法自然”,这里的“自然”不是自然界,而是事物本原的状态。为学成的是“下德”,为道成的是“上德”。对个人,应“损”,以“不争之德”去除身心私欲,对自我加以修炼,不断进行抽象,舍弃具体的存在,内心不受干扰,从而体认“道”和“静”的精神境界,恢复到“自然”的本真状态,通过“致虚极,守静笃”达到“明道若昧”的境界。对社会,统治者要致力消解私智诈伪,超越欲望冲动,让百姓自主自为,回归质朴的本真生活状态。由此,老子提出了“小国寡民”的理想社会,认为这是“至治之极”。表面上看来,这好像是回归原始社会,其实不尽然。在那种社会中,“虽有舟舆,无所乘之。虽有甲兵,无所陈之。使人复结绳而用之”。这并不是一个原始的社会,而可谓知其文明而守其素朴。《老子》认为,对于一般所谓文明,它的理想社会并非为之而不能,而是能之而不为。
有人说,照此理解,《老子》所言并不是一个社会,而是人的一种精神境界。是的,这是一种人的精神境界,《老子》所希望的就是这种精神境界。
道家的前身是隐世思想,老子把这种思想发展成一个哲学体系。
言及于此,忽想起东晋隐居诗人陶潜的一首诗:“此中有真意,欲辨已忘言”这首诗并未提到老子,也未提到《老子》,可是,这讲的难道不全是老聃之意否?
懂得了“欲辨已忘言”,对于《老子》的批判或赞赏都成为多余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