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科学规范、公平公正的做好哲学院2023年接受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按照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推免工作文件精神和要求,现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一、组织领导
哲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接收推免工作监督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学院接收推免生录取工作的具体实施,制定学院接收推免生简章,遴选参加接收推免复试工作的专家和工作人员,并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组织考生进行复试考核,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接收推免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对学院接收推免工作进行全过程的监督及检查,公开有关信息,受理考生申诉并及时妥善处理。
二、接收专业
学院2023年拟接受推免的专业和人数如下: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拟接收人数 |
010101 | 马克思主义哲学 | 1 |
010102 | 中国哲学 | 1 |
010103 | 外国哲学 | 1 |
010104 | 逻辑学 | 1 |
010105 | 伦理学 | 1 |
030201 | 政治学理论 | 1 |
030202 | 中外政治制度 | 1 |
030206 | 国际政治 | 1 |
035200 | 社会工作 | 2 |
注:上表为计划推免人数,最终推免生人数以实际录取数为准。
三、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在校期间没有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二)获得本科就读学校的推免生资格。
(三)刻苦学习,勤于思考,有创新意识和科研潜力,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成绩和综合成绩均名列本专业前列。
(四)有较强的独立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同等条件下优先:
1. 公开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或公开出版学术专著;
2. 参加社会实践并写出具有重要价值的调查报告;
3. 参加专业领域全国学术活动并获奖;
4. 作为学校优秀学生派出国外、境外知名大学学习1年以上。
四、申请材料
申请考生须向所报学院(中心)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学生证;
(二)历年学习成绩单(须加盖本科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三)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或TOEFL、GRE成绩等体现自身英语水平的证明;
(四)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证明;
(五)各类获奖证书;
(六)能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科研成果等。
以上材料(一)至(四)为必须提供项,(五)(六)不作为必须提供材料,供复试专家组参考。
申请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将所有纸质申请材料的扫描件依次编辑到一个pdf文档中,并于2022年9月28日10:00前发送到2846947133@qq.com,过期不再接收材料。申请考生须确保提交的材料真实可靠,材料原件于入学复查时再进行核对,一经发现材料有弄虚作假等情况,取消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
五、接收流程
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是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已经参加学院夏令营的考生也要通过此系统进行报名。
(一)考生注册及缴费
2022年9月23日左右(具体时间见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网站),开通已审核通过推免生的注册、网上支付功能。获得本科毕业学校推免生资格考生登录中国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完善个人信息、网上缴费。
(二)考生报名、学院发送复试通知
2022年9月28日左右(具体时间见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网站),“推免服务系统”开通推免生报考、确认复试及待录取通知功能。学院通过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分批次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出复试通知(如未收到通知可电话咨询)。考生须在学院规定的时限内接受复试通知,否则视为不同意参加复试。
(三)复试
考生在“推免服务系统”中接收复试通知的方可参加复试。复试时间定在2022年9月28日下午,复试考核采取网络远程方式进行,具体复试安排待后续通知。
(四)确定拟录取名单。
学院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及考生学术背景、复试成绩等择优确定待录取名单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通知规定时间内接受“待录取”通知,否则学院可取消其“待录取”资格。接受“待录取”通知的考生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列入学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
六、学制与培养
(一)学制
根据学校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我院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最长不得超过基本学制2年。
(二)培养
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按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培养管理,相关规定详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中南大研字〔2021〕9号)。相关制度文件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的培养管理办法(http://yjsy.zuel.edu.cn/pyydd/list.htm)。
学校设置“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通过5大平台、17类项目鼓励、支持研究生提升自身的创新能力。充分利用各种资源,推荐优秀研究生进行国内访学、国际化联合培养。详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链接:http://yjsy.zuel.edu.cn/2016/1024/c4320a119494/page.htm)。
七、学费及奖助体系
(一)学费
学院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为8000元/生.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为13000元/生.年。
(二)奖助体系
学校硕士研究生奖助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科研与实践奖励、学年评优、专项奖学金、“三助”酬金和特困补助等。硕士研究生各类奖助学金参评对象参照相应管理办法执行,评选办法可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网站查询(链接:http://ygb.zuel.edu.cn/145/list.htm)。
八、信息公示公开
按期确认待录取的考生,视为同意将我校作为其唯一录取学校,进入拟录取环节。我院汇总同意待录取的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拟录取名单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九、其他事项
1.考生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旦发现考生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将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2.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无须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
3.推免生注册、报名、网上缴费及拟录取工作全部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进行,不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现场确认。
4.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十、咨询渠道
1.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哲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电话:027-88387658 王老师
邮箱:2846947133@qq.com
2.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27-88386706
网站:
邮箱: yjszsb@znufe.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