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院“南湖伦理沙龙”第七期:道德行为:作为一种道德关系的情感理性

发布者:姚春平发布时间:2022-05-30

通讯员陈锐)2022526日星期四下午1400-1630,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哲学院伦理学教研室主办的“南湖伦理沙龙”第期活动,以线上线下同时进行的方式在文沛楼五楼实验室和腾讯会议室成功举行。本次沙龙活动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哲学院伦理学专业博士研究生殷全正主讲,以《道德行为:作为一种道德关系的情感理性》为主题,从情感与理性的关系问题开始,引入“情感理性”的概念,讨论道德中情感和理性的关系。讲座由吴迪老师主持,伦理学教研室龚天平教授、陈燕副教授解丹琪老师以及伦理学、马克思主义哲学、外国哲学专业部分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哲学院部分本科生参加了本次沙龙活动。

     活动伊始,殷全正首先对选题思路进行了说明。他表示李建华教授道德情感论的相关书籍和文章对他启发很大。情感与理性的关系问题上,道德情感主义者认为是情感产生了理性,理性是情感的派生物,而道德理性主义者认为情感是庸俗的、低级的,理性在道德行为中是占据主导地位的,支持情感和理性是既对立又统一的观点,任何道德行为的发生既离不开情感也离不开理性,既有情感因素贡献的人性力量,也有理性因素的方向把控,二者不可分离,皆作用于道德行为。至于情感和理性在道德行为的产生中何者占据主导地位,这个要因时、因事而定,但是情感和理性在促进道德行为的产生过程中一定离不开适度的原则,无论是情感,还是理性,要想推动主体产生道德的行为,其情感和理性一定是适度的,但是这个适度不是中间,不是情感和理性各占一半,而是合适、适中,这个适度是孔子的“中庸”思想,是亚里士多德“中道”思想。紧接着,他展开了对文本的解读,他认为在情感理性中,道德情感和道德理性共同引发行为动机,道德情感和道德理性共同影响道德判断,道德情感和道德理性共同产生道德行为,并就此三个部分展开论证。

     汇报结束后,评议人吴迪老师充分肯定了该研究的选题思路和整体布局,认为该文章作为博士论文的一个章节,整体布局清楚明了,并且研究选题非常值得研究,但文章也存在不足之处,首先是文章的标题可能需要修改,其次文章需要更多的文本依据来支撑作者的观点。龚天平教授表示文章标题应修改为“道德行为:作为一种关系概念的情感理性”解丹琪老师认为该文章论述非常详细,但是有些语言表述没有展开充分的论证,建议在区分孔子的中庸思想和亚里士多德的中道思想的基础上论证观点。博士生赵凯、胡开王慧阳从不同视角提出了自己的见解,并就文章的不足之处给出了宝贵建议,硕士生王艺、陈锐也就文章内容和写作提出了自己的疑问

 最后,主持人吴迪老师指出本学期第场沙龙活动已圆满结束,对在场的同学提出期待,希望各位同学在南湖伦理沙龙活动中有所收获、有所启发。在师生的热烈掌声中,本次沙龙活动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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