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院“南湖伦理沙龙”第一期:伦理学视阈的社会偏好的内涵及其引导

发布者:姚春平发布时间:2021-09-24

2021923日星期四下午1400-1630,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哲学院伦理学教研室主办的“南湖伦理沙龙”第一期活动,在文沛楼五楼实验室成功举行。本次沙龙活动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哲学院伦理学专业龚天平教授担任主讲人,以《伦理学视阈的社会偏好的内涵及其引导》为主题,报告其研究“社会偏好”问题的成果。讲座由吴迪老师主持,伦理学教研室陈燕副教授、胡真圣副教授、解丹琪老师以及伦理学专业部分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参加了本次沙龙活动。

活动伊始,龚天平教授简要介绍了其关注社会偏好问题的缘由。他指出,社会偏好问题最初在行为经济学和实验经济学中受到重视,并形成了经济学中的社会偏好理论,它以行为实验方法研究人类的社会偏好即人类社会性情感,而这些社会性情感又都是伦理学特别是情感伦理学研究的基本对象,因此,可以把社会偏好理论视作一种伦理学特别是行为伦理学理论。与此同时,社会偏好作为人类的亲社会行为背后的驱动因素,对于人们实现美好生活具有非常重要的积极价值。有鉴于此,龚教授试图以经济学中有关社会偏好的研究为基础,将社会偏好置于伦理学视域中进行研究。龚教授依次分析了学界对偏好概念的不同理解,以及国内外经济学界对“社会偏好”的不同定义,继而指出,社会偏好是指个体关心他人福利和维护伦理规范的愿望,表现为个体对他人生活品质改善的期待和对社会生活伦理秩序正常运行的欲求。

随后,龚教授对上述有关“社会偏好”的界定进行了诠释。他指出,第一,社会偏好是关系塑造的产物,是一种集个体性的偏好与关系性的偏好于一身的二重性偏好,作为一种关系塑造的产物,社会偏好与自利偏好不同,同时,社会偏好的本质是社会性。第二,社会偏好的核心是互惠偏好,基于当前实验经济学家的划分,社会偏好可以被分解为三种,即利他偏好、不平等厌恶偏好(即公平偏好)、互惠偏好,关系创造了互惠,而互惠引发了利他、公平等社会偏好,因而可以认为,社会偏好的实质是互惠偏好。第三,社会偏好的本质是善偏好。包含两个层面,即社会偏好是伦理偏好,伦理偏好也是关系塑造的产物,同时,社会偏好是善的伦理偏好,社会偏好一般是正向的、积极的。

最后,龚教授指出,既然社会偏好对生活具有重要影响,但是,由于参与社会生活的个体千差万别、社会偏好各有不同,在不同社会偏好发生冲突时,就需要对其进行有效的培育和引导。基于此,他提出,第一,以合理的价值导向引领个人社会偏好,为社会美好生活奠定理性基础;第二,以持续更新的社会伦理调节个人社会偏好,为个人美好生活创造精神条件;第三,以优良的法律制度安排来培育社会偏好,为美好生活提供刚性支持。

龚天平教授的报告基于其近年来对“社会偏好”问题的研究,也是对其获得2021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立项的课题《社会偏好理论与美好生活实现的伦理学研究》中核心思考的简要阐发。与会师生针对龚教授的报告,展开了激烈且富有成效的讨论。陈燕副教授针对龚教授课题论证存在的不足进行批评,并对可能完善之处给予了提示,表达了对龚教授最终成果的期待。解丹琪老师从经济伦理学的跨学科研究之难出发,指出龚教授试图从伦理学出发研究社会偏好可能遭遇的困境。吴迪老师提出了偏好是否具有独立价值、偏好概念的区分、如何沟通自利偏好与社会偏好等问题。博士生赵凯、硕士生殷张晴、张涵、王艺、彭杨兰馨、段昌启、陈锐等均提出了问题,龚教授也一一做出了回答。最后,陈燕老师对龚教授的报告表达了感谢,在师生的热烈掌声中,本次沙龙活动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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