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院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发布者:王路芳发布时间:2021-05-21

(通讯员 王路芳 摄影  胡学军)520日下午,哲学院《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集中学习工作在文沛楼319会议室开展。学院党委委员、教工支部全体支委和学生支部全体支委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党委书记高碧峰主持。

会上,高碧峰结合《条例》从总则、组织设置、主要职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党员队伍建设、干部和人才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对群团组织的领导、领导和保障、附则等十个模块提纲挈领进行了领学。他指出,认真学习《条例》,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集中体现,所有党员同志要学深悟透《条例》,特别是新修订的内容。

参会人员结合《条例》内容展开讨论。党委委员陈春英表示:“新修订的《条例》内容是党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最新成果的体现,我们既要学好又要学深,更好地指导本职工作,切实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不断提高学院党组织建设的质量和水平。”研究生第三党支部副书记肖丛薇说到:“通过学习《条例》,我们对创新开展支部工作有了新的认识,也对增强学生党员的先进性和主动性有了深刻理解。接下来,我们将继续在学习和生活中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影响、带动广大同学明确学习目的,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所有与会人员纷纷表示要加强《条例》学习,要立足本职学,也要融会贯通学,把理论学习与实践学习结合起来,与解决复杂问题结合起来,实现党建与业务工作的融合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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