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佳:论空间正义的生态之维

发布者:姚春平发布时间:2021-04-07


  要:空间正义理论自兴起以来,一直集中于批判资本主义城市空间生产所造成的空间资源和空间产品分配不公正现象,而对于其所导致的不公正的生态环境后果并没有给予足够重视。事实上,由于空间资源既具有空间属性又具有生态属性,在空间生产、分配和消费领域都蕴含着生态价值诉求。为此,社会主义空间正义应该超越资本逻辑主导的空间生产,建构起一种规范人与人、人与自然之间新型空间关系的价值准则,即空间公正和生态正义的统一,代内空间正义和代际空间正义的统一,国内空间正义和国际空间正义的统一,旨在实现不同群体、不同地域在空间资源和产品分配上的公正合理,以及在空间利益获得和环境代价与风险承担上的权利义务对等。空间正义所诉求的空间和生态双重目标要求未来我国的国土空间规划必须确立以生态为基础的整体性、长远性规划,在不同空间尺度上公正合理调配空间资源,化解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的空间矛盾和利益冲突,确保人民共享空间发展成果。

关键词:空间正义;空间生产;环境正义;社会主义空间正义

 

伴随着传统社会向现代都市社会的转型,传统正义理论在面对空间生产和空间规划所造成的诸多正义问题时逐渐失去了理论效力。现实空间矛盾的凸显以及社会理论的空间转向共同开拓了正义理论的空间视域。空间正义范式的提出旨在调整和规范人们在空间资源的占有和分配,空间权益的获得和享有上的不平等关系。可见,空间正义仍然关注的是社会领域中的不平等、不公正问题,是社会正义原则在空间场域中的展现。因此,我国学术界在探讨空间正义问题时,主要着眼于分析和解决城市空间生产所导致的人与人之间的空间冲突和矛盾。实际上,空间生产和空间规划还会带来环境污染、生态匮乏等环境问题,并进一步引发环境风险、环境危险物的不公正分配问题。由于空间是社会空间和自然空间的复合统一体,空间资源既是社会资源,也是生态环境资源,因此空间正义不仅要保障人们平等享有工作、居住、生活空间的权益,也要关注人们居住、生活的空间是否健康安全。基于此,本文试图阐发空间正义所内含的生态维度,从而在空间和生态的双重视域中寻求正义,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人和社会的公平公正。

一、空间正义蕴含的生态价值诉求

空间正义理论兴起的社会背景是20世纪60年代城市危机在资本主义国家的蔓延。城市危机根源于空间资本化,代表资本的精英阶层运用其政治经济权力占有空间,通过空间重组、空间规划等手段对弱势群体进行空间剥夺,造成整个社会在空间上的分异与隔离,加剧了社会资源占有与配置的不公正。传统正义理论已无法应对和解释城市空间生产所产生的深层异化与不平等问题,建立正义理论新的分析框架尤为必要,于是,一批学者试图从空间视角来重构正义理论。列斐伏尔、哈维、苏贾等人不再把城市空间简单理解为滋生不公正不平等的场所,而是深刻认识到城市空间是以资本逻辑为主导的空间生产和社会权力运作的产物,其本身就是一种社会资源和权益。因此,空间的生产、占有、分配、消费必须用正义的价值理念来进行规范。基于空间生产理论,空间正义作为一个独立的理论范畴和一种全新的价值规范得以成立。

空间正义理论试图超越传统正义理论对绝对正义理念的抽象论证,它不是从空间视角赋予绝对正义理念以新的内涵,而是为了指明非正义如何以及为何以空间形式表现出来。因此,空间正义理论具有深刻的现实批判指向,是从空间维度聚焦资本批判,揭露资本主义空间生产的非正义性。这一研究路径的转变是对马克思主义正义理论基本立场的坚持和发展。在空间生产的语境中,“空间”成为了产品和资源,空间产品和空间资源的独特性决定了其与土地以及建基于土地之上的各种自然空间形态密切相关,这就决定了空间正义不仅要处理人与人之间的空间社会关系,而且还要协调人与自然空间之间的关系。因此,空间正义的价值指向与生态正义的价值指向是一致的,两者之间有着深刻的内在逻辑关联。我们可以从空间生产正义、空间分配正义和空间消费正义三个层面来具体阐释空间正义蕴含的生态价值诉求。

第一,空间生产正义的生态意蕴。空间生产概念虽然是晚近才提出来的,但人类实际上一直在进行着空间生产,因为物质资料的生产过程同时也是生产、创造这些物质资料的空间形式的过程。之所以把空间生产同一般的物质生产区别开来,是因为空间生产的主要指向是生产物质产品的空间形式或空间属性,具体而言,简单的空间生产比如住宅房屋的建造,复杂的空间生产则是城市的规划与构建。正如列斐伏尔所说:“空间的生产,在概念上与实际上是最近才出现的,主要是表现在具有一定历史性的城市的急速扩张、社会的普遍都市化以及空间性组织的问题等各方面。”无论何种空间生产,其前提和基础都是自然地理空间,人类通过对自然地理空间的开发利用生产出满足人类需要的新的空间形式和空间产品。自然空间(山林、平原、河流、湖泊等)生态环境条件的优劣是影响空间生产水平和质量的重要因素,城市繁荣发展的程度与自然生态环境密切相关,大城市和特大城市密集的地区往往是水文资源丰富,生态环境条件好的地区。可见,空间生产水平越高,创造出来的空间资源和空间产品就越丰富,空间正义的实现就越有物质保障,因此,自然生态空间是实现空间正义的前提和基础。正义的空间生产应该是对自然生态空间的合理开发利用,从而保障空间生产持续良性的进行以满足人们不断增长和提升的空间需求。

第二,空间分配正义的生态维度。由于空间产品和空间资源兼具社会属性和生态属性,因此空间分配正义既涉及住房、交通、教育、医疗等空间设施的公平配置,也涉及绿地、公园、湖泊等生态空间资源的合理分配。空间分配是否正义不仅取决于人们所占有的空间资源、空间产品在数量和规模上的差异,也要衡量人们所占有的空间在环境和质量上的差别20世纪60年代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掀起的城市社会运动和环境正义运动正是对空间分配正义这两方面诉求的现实写照。城市社会运动是城市中的弱势群体为争取实现住房、学校、医疗保健、交通等城市资源的公正分配而展开的斗争,而环境正义运动则把斗争的矛头指向了城市弱势群体所遭受的不公正的环境待遇。环境正义运动和西方主流生态运动在对“环境”的界定上具有本质区别。西方绿色思潮从笼统、抽象的人类整体利益出发呼吁关注自然命运,热衷于保护原生态环境和濒危动植物,而对人类自身生存环境漠不关心。环境正义则是立足人的现实生存境况,揭露了在城市环境资源的分配中,富人凭借财富和特权来获取良好的生态环境,而城市发展所付出的环境代价则都由穷人来承担,他们平等享有适宜生活空间和生态空间的权利被无情剥夺了。因此,环境正义对人们所居住的生活环境及工作场所的健康安全给予了充分的关注。“环境不只是森林和湿地,环境也是所居住的地方。因而住房危机也应该被看作是一个环境问题。”由此看来,环境正义所诉求的是清洁安全的城市环境,是城市弱势群体在环境风险、环境危险物的分担和环境好处的分配上的平等权利。因此,环境正义与城市空间生产有着不可分割的关联,生态环境空间的公平配置是空间分配正义不可忽视的重要维度。在生态环境日益恶化的今天,空间正义更应致力于消除不同群体在空间环境和质量享有上的不平等,着力解决城市空间内部、城市与乡村空间之间、全球空间等不同空间层次中的生态环境资源分配失衡和生态利益冲突问题。

第三,空间消费正义的生态理念。空间成为了产品,也就意味着它成为了人们消费的对象。正如列斐伏尔所说:“空间像其他商品一样既能被生产,也能被消费,空间也成了消费对象。如同工厂或工场里的机器、原料和劳动力一样,作为一个整体的空间在生产中被消费。当我们到山上或海边时,我们消费了空间。当工业欧洲的居民南下,到成为他们的休闲空间的地中海地区时,他们正是由空间的生产转移到空间的消费中。”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空间消费需求不断扩张,当前房地产业、旅游业和休闲产业的蓬勃发展意味着空间消费已成为大众消费的重要内容。空间消费品的特殊性决定了它尤为依赖自然生态空间,对自然景观和生态空间的消费必然会在一定程度上破坏自然生态环境。如果一味满足人的无限的空间消费欲望,任由自然生态空间资源被提前消费、过度消费,那么人类必将吞下自己所酿成的环境恶果。空间消费正义就是主张以公正、合理、适度的价值原则规范人们的空间消费行为和活动,变革人们的消费理念,实现空间消费与人自身、自然环境以及他人与社会的和谐发展。因此,如何处理人们不断增长的空间消费需求与有限的自然生态空间资源之间的矛盾是空间消费正义的重要主题。

总之,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都市社会的来临,空间生产在社会生产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加强,空间生产与生态的关系随之日益密切。空间正义作为调节空间生产、空间分配和空间消费过程中各种利益冲突和矛盾关系的价值准则,不仅要关注空间分异、空间隔离、空间剥夺等非正义现象,也要重视由空间非正义所导致的环境非正义的加剧和恶化。对空间正义的生态价值诉求的揭示将为解决生态环境危机、环境和自然利益分配等问题提供新的理论视角。

二、植根于资本主义空间生产的环境非正义

生产资料资本主义私人占有制的生产方式决定了资本主义空间生产的非正义性。为实现资本增值和剩余价值,资本主义空间生产逐渐确立了个人主义、功利主义的价值取向。在这一价值取向的指引下,空间生产呈现出非生态化的倾向,日益背离生态价值理念。一方面,个人主义原则导致空间生产不断突破和挑战自然极限。私人资本为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不断扩大生产,消耗各种空间资源和生态环境资源,这种“过度生产”远远超出了人的发展的“必需”程度。另一方面,功利主义原则将自然空间变为资本增值的工具。自然空间仅仅作为资源和实现利益的工具手段而存在,对自然空间可以进行任意开发改造,而无视是否违背生态自然系统的内在规律。“自然在没有任何‘第二自然’生产的情况下,没有任何非人的土地上,被遗忘了。总之,资本主义空间生产对空间资源的过度消耗,对自然空间的肆意破坏导致了资源枯竭、生态系统失衡、环境污染等一系列生态危机,严重威胁到人类未来的生存和发展。

空间生产的非正义性不仅产生和制造了各种环境恶果,而且还进一步引发了环境非正义。对此哈维指出,资本主义空间生产是服务于资本积累要求的,为有效规避环境问题所带来的不利影响,资产阶级不惜牺牲穷人和下层人民的利益,将生态危机的恶果转嫁给他们来承担。资本主义主要通过以下几种手段来维护和保障自身的环境权益:

第一,生态危机的空间转移造成环境享有上的不平等。生态环境的优劣对资本积累来说至关重要。假如生产活动地点周围是有毒有害、污染严重的环境,财产就会贬值,生产成本就会增加,反之,良好的生态环境则有助于吸引投资,扩大资本积累。而且良好的居住环境是衡量生活质量高低的重要标准。因此“富人不大可能‘不惜一切代价’放弃怡人的环境,反之,根本没有能力承受损失的穷人则很有可能为了一笔微不足道的钱而牺牲它。”这也是为什么资产阶级可以轻易地将各种污染企业进行空间转移的原因所在。即使在转嫁生态危机的过程中遇到了抵抗和阻碍,大量的就业机会和补偿款也会让低收入人群聚集区屈从和接受。富人本是破坏生态环境的始作俑者,他们应该承担首要的责任,但他们却凭借资本霸权将容易产生污染和有毒有害物质的工业产业向贫困和低收入人群聚集区进行空间转移,使他们不公平地遭受环境危害的影响,进一步加剧了其本就恶劣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富人占有和享受着清新的空气、洁净的水质和优美的风景。

第二,自然资源的私有化造成自然空间资源分配上的不公平。水、森林、石油、矿产等是人类进行生产和生活的重要自然资源,本应属于资源所在地人们共有和共享。但新自由主义所推行的私有化确认了在自然资源上私有财产权的合法化。于是,资产阶级将空间生产扩展至全球,通过在全世界范围内的空间布展和空间重组,塑造了等级化的全球空间秩序,从而不断在国内外获取自然资源的所有权和开采权,大量侵占发展中国家和弱势群体的自然资源,地球上自然资源丰富的地区基本都被富人所占有和控制。不仅如此,他们还为自己的掠夺行为进行辩护,认为只有实现自然资源私有化才可能真正有动力去保养和维持自然资源的生态条件,宣称“出于环境理由无偿地剥夺私有财产权是不公正的,确保土地恰当利用的最明智的和最好的组织形式是高度分散的财产所有民主制。”对此,哈维批判道:“财产所有权的模式在生态上是混乱的,在社会上是不平衡的。”土地开发商、资源开采者对自然资源的占有造成了资源分配上的两极分化,严重威胁到穷人和边缘人的生存和发展,而且他们也不可能比集体更有远见和智慧来科学合理开发自然界,私有权的存在也增加了建立任何关于全球环境治理协议的困难,因此自然资源的私有化只会使环境朝着非正义的方向发展。

第三,强加于环境利用之上的短期合同逻辑严重破坏了贫穷落后国家的生态环境。新自由主义资本积累模式是以灵活性和流动性为特征的,短期合同成为推动资本和劳动力在全球自由流动的有效手段。被纳入资本和市场轨道的自然空间生产同样也青睐于短期合同,在对自然资源的开采上,“对短期合同关系的偏爱给所有生产者造成压力,他们要在合同期内尽可能地攫取一切。”为了在短期内高效的开采资源,同时受到高度耗费能源的消费主义的鼓吹,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面临着过度开采和开发的严峻压力。而这一压力被资本主义传导给了那些贫穷但拥有大量自然资源的国家和地区,在获取外汇的诱惑之下,这些国家被迫允许大规模短期采伐,从而使自身的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被肆意破坏。

综上所述,在新自由主义所主导的全球化的推动下,资本主义空间生产从城市扩展至全球,空间剥削的对象也随之从资本主义城市内部的弱势群体遍及到所有落后国家和地区的人民;空间剥削的形式也随之从对人们生产、生活空间的掠夺扩张至对生态空间的破坏。空间非正义现象的日益蔓延和恶化对空间正义理论提出了新的要求:一方面,空间正义的论域应从城市空间正义扩展至全球空间正义。既要探讨城市居住空间差异化、等级化等城市空间资源分配不公正的议题,也要关注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空间资源的剥削掠夺以及空间危机和生态危机的转嫁。另一方面,空间正义应兼具空间视角和生态视角。空间非正义所指向的生产、生活空间占有和分配上的不平等,不仅包括人们所占有的空间资源、空间产品在数量和规模上的差异,也包括所占有空间在环境和质量上的差别。因此,空间正义的实现不仅要着力解决住房、交通、教育、医疗、贫困等传统城市问题,还必须诉诸于生态环境资源公正合理的分配以及保障人们工作、生活、居住空间的健康安全。显然,以资本逻辑为主导的空间生产是不可能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也不可能实现空间资源的公平配置,保障所有人的空间权益不受损害。只有将资本主义空间生产变革为社会主义空间生产,才能真正实现空间正义。

三、社会主义空间正义的双重价值诉求

西方空间生产和空间正义理论对于我们开展社会主义空间生产实践,追求社会主义空间正义具有积极的借鉴和启示意义。社会主义空间生产的本质不是服务于私人资本,而是以满足人们群众的空间需求,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为出发点和归属。因此,社会主义空间正义就是要建立起公平正义的空间分配结构以保障人们平等享有生产、生活和生态空间。这一价值诉求要求社会主义空间生产应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统一。在空间产品的供给方面,以绿色、高效、安全的方式对国土空间资源进行开发利用,为人们提供丰富优质的空间产品和生态环境。在空间产品的分配上,既要立足社会正义保障不同社会群体在空间资源和产品分配上的公正,又要立足环境正义实现不同社会群体在空间利益获得和环境代价与风险承担上的权利义务对等。可见,社会主义空间正义是试图在空间生产过程中建构起一种规范人与人、人与自然之间新型空间关系的价值准则,其价值诉求体现在以下三方面:

第一,社会主义空间正义旨在实现空间公正和生态正义的统一。社会主义空间正义指向的是社会主义空间生产实践中的公平和公正,空间公正是其本质内涵。实现空间公正就是要保障所有公民作为居民不分贫富、种族、性别、年龄等都享有基本的空间权益。所谓“空间权益”是指“公民在居住、作业、交通、环境等公共空间领域对空间产品和空间资源的生产、占有、利用、交换和消费等方面的权益。”基于此,以往我们在对空间公正的探讨中,重点关注的是我国城市化进程中所导致的城市底层群体生存空间被侵占排挤,空间权益被剥夺的非正义现象,着力协调化解的是人与人之间的空间矛盾和冲突。殊不知,空间既具有自然属性,又具有社会属性,既是自然资源,也是社会资源。人类的生存发展、社会的公正进步既有赖于城市空间资源的生产和配置,也维系于自然生态环境的改善。因此,社会主义空间正义必须实现空间公正和生态正义的双重目标。在空间正义的视域中追求生态正义主要涉及两个层面:其一,社会主义空间生产实践不能以破坏自然空间环境为代价。空间生产所提供的空间产品和空间资源是实现空间正义的现实基础。空间生产效率越高,生产力越发达,创造的物质财富就越丰富,人们享有空间产品和空间资源的机会就越多。可以说,没有效率,公平正义就丧失了赖以实现自身的物质基础。对于城市空间生产来说,如果将高效率狭隘理解为城市规模和速度的扩张,那么,城市空间的急剧膨胀就会破坏生态自然条件,消耗大量的土地和能源资源,各种污染物排放量激增,造成大气污染、交通拥堵、垃圾围城、水资源短缺等生态环境问题。以巨大环境成本为代价的城市空间生产显然背离了社会主义空间正义的初衷,城市居民的基本生存空间都陷入了生态危机,何谈公正平等的分配?因此,社会主义空间正义理应包含着可持续发展的生态诉求,公正高效的空间生产应是通过有效率地协调人与自然、人与人的关系,减少或消除空间生产活动中的各种矛盾和冲突,从而更有效地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其二,社会主义空间正义要实现人们在生态空间资源分配和环境风险分担上的公平公正。如果说前一层次是强调实现人类与自然之间的正义,关注自然环境对空间生产的制约作用会妨碍空间正义的实现。那么,后一层次则是强调在生态空间资源分配问题上实现人与人之间的正义。环境问题和生态危机不只是人与自然之间矛盾和冲突的结果,它实际表征的是以自然为中介的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冲突。寻求生态正义就不能只关注自然界的命运,而不关注人类自身的命运,西方生态主义的局限性就在于谋求的是抽象的人类与抽象的自然之间的抽象的正义。社会主义空间正义谋求的是空间生产中的正义,因而城市环境就成为了生态正义考量的首要问题。大自然和城市环境都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前提和基础,但相对于自然界这个“大环境”,健康安全的工作、居住、生活空间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更具有直接现实性。因此,环境利益是空间权益的一项重要内容,社会主义空间正义不仅要保护自然生态环境,更要保障所有人都平等享有健康安全的工作生活空间,防止和避免社会弱势群体成为环境风险和代价的承受者,受到不公正的环境待遇。

第二,社会主义空间正义旨在实现代内空间正义和代际空间正义的统一。以生态思维方式来看待空间生产,就会认识到生态空间资源不是无限的,大多数都是不可再生和不可移动的,空间资源的生产和分配就不能只考虑当代人的需求和利益,还应充分考虑到如何保证当代人与后代人之间的代际公平。就代内空间正义而言,是指保障同时代的所有人,不分地域、民族、性别、阶层、年龄等差异都能平等的享有生产和生活空间资源、空间产品的权益。构建起公平正义的空间分配结构,使空间资源在城市与农村之间、发达地区与落后地区之间进行合理布局和配置,从而促进区域空间、城乡空间的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就代际空间正义而言,指涉的是当代人与后代人公正分配空间资源的问题,是可持续发展理念在空间正义问题上的集中反映,强调空间资源的开发利用不能损害后代人所应享有的发展权。由于国土资源是有限的,当代人如果无限制的进行空间扩张和空间生产必然会造成下代人国土空间资源可用数量的减少甚至枯竭;当代人如果对国土资源进行破坏式开发,必然造成国土资源质量下降,生态环境脆弱,工作生活空间条件恶劣,影响下一代人的健康持续发展。因此,社会主义空间生产“既要支撑当代人过上幸福生活,也要为子孙后代留下生存根基。”

第三,社会主义空间正义旨在实现国内空间正义和国际空间正义的统一。以空间视野来看待空间生产,就会认识到生态空间资源分配不公和环境风险分担不对等问题不仅存在于城市空间,而且伴随着空间生产的全球化而扩张至全球空间。资本全球化塑造了中心—边缘的全球空间生产等级格局、不平等的空间分工以及非对称性空间交换关系。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凭借这一不平等的全球空间结构,一方面剥削和掠夺发展中国家的空间资源,破坏其生态环境;另一方面将生态危机进行空间转嫁,把容易造成污染的企业大量转移到发展中国家,使发展中国家为发达国家承担环境风险的代价。面对全球空间生产,社会主义空间生产既要顺应时代潮流,又要努力颠覆和超越资本逻辑,社会主义空间正义的价值原则要求我们不能只仅仅着眼于处理好国内空间生产过程中不同地区、不同人群在环境利益享有和环境风险承担上的不匹配不公正,也要致力于打破不公正的全球空间格局,实现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空间资源、生态资源上的平等分配,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空间治理、环境治理中所担当的责任义务的平等公正。

四、基于空间公正和生态正义的国土空间规划

公正合理的国土空间规划对于社会主义空间正义价值目标的实现具有关键意义。这是因为,国土空间兼具空间属性和生态属性,国土空间既是空间生产又是生态文明建设的物质载体,其空间结构和空间布局是否公正合理不仅对空间资源的公平配置也对生态环境产生深远影响。因此,未来我国的国土空间规划必须确立以生态为基础的整体性、长远性规划,在不同空间尺度上公正合理调配空间资源,统筹协调人与自然、人与人、经济与社会的平衡发展。

自改革开放以来,尽管我国国土空间规划不断成熟完善,越来越关注强调公平、公正和生态环境问题,但离社会主义空间正义的价值目标尚有很大差距。当前我国国土资源的开发利用中普遍存在着严重的区域剥夺行为,“这种行为主要是指强势群体和强势区域基于区域与区域之间的空间位置关系,借助政策空洞和行政强制手段掠夺弱势群体和弱势区域的资源、资金、技术、人才、项目、政策偏好、生态、环境容量,转嫁各种污染等的一系列不公平、非合理的经济社会活动行为。”结果是既破坏了自然环境,又导致了空间资源的不公正分配。具体表现为:第一,不同地域空间中人们享有的空间权利的不平等。大城市对中小城市的剥夺、城市对农村的剥夺、发达地区对落后地区的剥夺使优质空间资源和生态资源都流向了强势地区,这些地域空间中的居民无论是在享有空间产品和生态资源的数量还是质量上都远远超过了弱势地区中的群体。第二,同一地域空间内部居民空间权利的不平等。在城市扩张和更新改造进程中,房价被不断拉高,同时大量的城中村、棚户区、简易房被拆除,城市中的农民工、低收入者和弱势群体的居住空间被不断剥夺和丧失,由此造成了城市高收入阶层和低收入阶层在居住空间权利上的严重不平等。第三,不同地域空间、不同群体对空间环境和质量享有上的不平等。国土资源的开发利用中,生产空间对生活空间、生态空间的挤占致使耕地面积锐减,生态系统脆弱,环境污染严重,城市发展完全超出了资源环境的承载能力。国土空间开发的环境风险和生态代价则都由弱势地区和弱势群体来承担。总之,愈演愈烈的空间剥夺不断加剧着国土空间开发的失调和国土资源配置的失衡,进一步强化了强势群体和弱势群体在空间上的对立,结果是社会矛盾和生态环境矛盾日益突出。

因此,未来我国国土空间规划的任务主要是协调各种空间关系,解决空间矛盾和生态利益冲突,维护社会公正。为此必须把平等原则、效率原则和补偿原则贯彻到空间生产和空间分配领域。具体来说:第一,国土空间规划在对空间资源进行布局时应大力扶持落后地区,关照弱势群体利益,从而保障区域之间、城乡之间、不同人群之间在占有和消费空间资源上的平等权利。为此,通过加快推进公益性基础设施、公共空间建设和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改善弱势群体的生活空间质量。第二,必须坚持有效率的公正和有公正的效率,“要把提高‘效率’与增进‘正义’放在总体上、平等一致的地位上来考虑。”要实现空间利用效率和效益的最优化,必须以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为指标进行综合考量和评估。以适度集聚开发作为国土空间开发的主导方式,节约集约利用国土空间资源。通过集聚产生出巨大的规模经济效应,从而节约能源资源耗费,提高资源配置和运行效率,减轻生态破坏与环境污染。第三,补偿原则。国土空间的开发利用过程并不是一个利益均沾的过程,某些地区和人群享受空间规划所带来的益处的同时,另一部分地区和人群则承担了生态环境代价。为保障利益受损区域中人们的生态权益,必须建立健全以“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受益、谁补偿,谁污染、谁付费”为原则的生态补偿机制。通过建立健全转移支付、生态补偿等制度对空间资源输出和生态环境受损地区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

综上,空间资源作为自然空间和社会空间的复合统一体,其生产、规划、配置是否公平合理对于实现空间公正和生态正义都会产生深刻影响。正是基于对空间正义和生态文明内在逻辑关联认识的不断深化,自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一直致力于构建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公正和谐的空间关系,确保人民共享空间发展成果,满足多元化的空间发展需求,实现美丽中国的理想空间格局。


文章来源:《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发表时间:2020年第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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