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院2017年本科推免工作时间安排表

发布者:毛丹丹发布时间:2017-09-07

 

时间

96

97

97-9

910

911

914

工作内容

对学生宣传

学生提交申请

学办初审

组织笔试、面试

学院审核

报送学校

负责人

毛丹丹

毛丹丹

毛丹丹

毛丹丹、哲学系、政治学系、社会学专业

学院领导小组

胡学军

请根据时间安排执行,逾期不候。

为了加强对推免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长:陈食霖、高碧峰

副组长:万健琳、

员:陈食霖、高碧峰、万健琳、宁、谭明方、珏、刘新华、毛丹丹、胡学军

监督委员会:笪宁、陈春英、郑盼

各专业应成立推免生工作小组,负责推免生资格审核和综合考核以及候选人的确定。

哲学专业;方珏、王成军、张莉敏

社会学专业;谭明方、熊波、陈薇

政治学专业;刘新华、罗雪飞、邓红英

  

  

附:

哲学院关于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实施细则

20139月通过并实施,20169月修订)

哲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的工作,严格按照《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校务会2002925日通过,20077月第3次修订,规定全文见我校教务部网站“管理文件——校内管理文件”栏目)进行。为了更好地贯彻该管理办法,根据学校《关于开展推荐和接收2017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为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中“各学院可以根据本院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的精神,特结合我院实际制定以下实施细则。

一、推免生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以下条件必须全部符合)

1.必修课、限选课(包括体育)的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0

2.三门主干课程成绩每门课程不低于80分,两个学期上课的,算平均分。

哲学的主干课:《中国哲学史》、《西方哲学史》、《马克思主义哲学史》;

国政的主干课:《战后国际关系史》、《国际政治学概论》、《政治学原理》;

社会学的主干课:《社会学导论》、《社会学研究方法》、《西方社会思想史》。

申请经济类、管理类专业推免生的学生,其高等数学(经济数学基础)课程成绩不低于80分。专业主干课、高等数学(经济数学基础)为跨学期课程的,按平均成绩计算。

3.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大学外语的平均学习成绩不低于80分,非英语专业的学生六级考试成绩不低于试卷总分的60%,或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试卷总分的80%。

4.学年论文成绩不低于85分。

(二)注意事项:

1.所有课程成绩均以第一次考试成绩为准,即课程重修成绩不能作为申请免推生成绩。

2.凡有一门必修课第一次考试不及格者取消正常推免生报名资格。

3.课程成绩计算可四舍五入,凡涉及计算平均成绩时,计算中保留两位小数。

二、关于特殊人才申报

有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的,在科学研究或社会实践等方面有突出表现或取得重大成绩的学生,由本专业3名教授特别推荐 ,可以特殊人才申报,条件如下:

(一)基本条件:(以下条件必须完全符合)

1.英语通过四级;

2.学分绩点不低于2.5

3.主干课每门成绩不低于70分;

4.学年论文在80分以上;

5.经济、管理类学生数学成绩不低于70分。

(二)特殊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权威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在重点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正刊、第一作者)。

2.在国家机关组织的全国各类学科竞赛中,获个人二等以上奖励或获省级一等奖;团体竞赛中获国家级一等奖者、二等奖前两名获得者和三等奖的前一名获得者。

3.全国优秀社团一等奖的主要成员。

4.国家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主持人,其项目经过中期验收合格且被推荐参加全国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展示。

5.经我校认定的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各类竞赛中个人二等以上奖励获得者、团体竞赛中二等奖以上的获得者。

6.其它有特殊专长的学生。

申报特殊人才的学生必须参加所在学院组织的推免生考试并接受学校组织的专门考核。

三、关于综合测试

学院对列入推免生初选名单的学生组织的综合测试,采用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最终成绩=[(三年加权学分成绩+奖励加分)*70% + 笔试成绩*30% ]*80% + 面试成绩*20%

四、关于奖励分计分

哲学院推免加分细则

奖项

加分

国家奖学金

5

校级一等人民奖学金(优秀学生标兵)

2

校级二等人民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

1

校级三等人民奖学金(单项奖)

0.5

校级五四表彰模范团干

2

校级五四表彰优秀学生干部

2

校级五四表彰优秀团员

2

校级五四表彰其他个人单项奖

1

校级竞赛个人一//三等奖

3/2/1

校级竞赛团体一//三等奖

2/1/0.5

国家级专业学术活动一、二、三等奖(如中国模联、北大模联等)

4/3/2

其他校际专业学术活动获奖(如华中四校辩论赛、校际模联等)

0.3

校级“博文杯”一//三等奖(主持人)

3/2/1

校级“博文杯”一//三等奖(成员)

1.5/1/0.5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国家级立项(主持人/成员)

2/1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校级立项(主持人/成员)

1.5/0.5

暑期/寒假社会实践校级先进小分队(主持人/成员)

1/0.5

暑期/寒假社会实践校级优秀成果(主持人/成员)

1/0.5

暑期/寒假社会实践校级先进个人

0.5

学术论文(权威期刊,独撰/第一/第二/第三作者)

20/10/8/6

学术论文(CSSCI期刊,独撰/第一/第二/第三作者)

10/7/5/3

学术论文(普通期刊,独撰/第一/第二)

3/2/1


奖励分具体计分说明:

学术期刊类加分

在学校认定权威期刊目录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独撰的每篇奖励20分,合著的每篇第一、第二、第三作者分别奖励10分、8分、6分;在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的CSSCI来源期刊发表学术论文,独撰的每篇奖励10分,合著的每篇第一、第二、第三作者,分别奖励7分、5分、3分;在其他公开出版的经我院学术委员会认可的学术刊物上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独撰的每篇奖励3,合著的每篇第一、第二作者分别奖励2分、1分。论文加分不得超过2篇。上述所述刊物等级以学校和学院认定的刊物等级为准。

大学生创新性实验、创新创业训练、创业实践计划项目和“博文杯”实证研究项目奖励计分

大创采用累进制加分,立项加分;大创通过中期检查评审的项目,在以上各立项得分基础上加0.5分;通过中期检查评审并被评为优秀项目的,在以上各立项得分基础上加1分。结项通过在得分基础上加1分,通过并被评为优秀项目的,在原得分基础上加2分。

博文杯只有结项并且获奖才加分。

其他奖励加分

1、获国家级、省级优秀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每次分别奖励5分、3分;获校级优秀学生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2分、1分、0.5分,获优秀学生干部称号者奖励2分。同一学年度同时获“国家奖学金”、“校级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称号者,只计其中一项最高分。

2、国家级竞赛个人一、二、三等奖获得者,分别奖励7分、6分、5分,团体一、二、三等奖者,主要成员分别奖励5分、4分、3分;

3、省级竞赛个人一、二、三等奖获得者,分别奖励5分、4分、3分,团体一、二、三等奖获得者,主要成员分别奖励4分、3分、2分。

4、校级竞赛个人一、二、三等奖获得者,分别奖励3分、2分、1分,团体竞赛一、二、三等奖获得者,主要成员分别奖励2分、1分、0.5

5、省级大学生科研成果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奖励4分、3分、2分;校级大学生科研成果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奖励2分、1分、0.5分。

6、全国文体竞赛个人一、二、三等奖获得者,分别奖励6分、4分、2分,团体一、二、三等奖获得者,分别奖励5分、3分、1分。

一项成果多次获奖以最高分计,不累加。其他奖项,奖励分值由教务部与有关单位协商确定。申请各类奖励分必须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书、文件等证明材料。竞赛类奖励分由组织单位负责审核;论著类奖励分由学院主管教学的领导审核;表彰类奖励分由学生工作部(处)负责审核。各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集体确定最终分值。

备注:

1.奖项务必标明年度。

2.同一项目获不同奖项,按最高级别奖项算,不重复累加。其他校际专业学术活动获奖类年度累计加分不超过两次。

3.院级奖项都不加分。

4.同一年获国家奖学金、一等人民奖学金、二等人民奖学金者,只按最高分加,不重复累加。

5.所有奖项必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并填写好《哲学院材料清单》。

6.所有奖项加分均由学院研究生免推工作小组最终审核认定。

五、监督办法

(一)学习成绩统计

由教学秘书从学校教务管理系统直接下载相关学生的学习成绩并制作成规范表格后,交由学院推免生领导小组指定专人组成的复核小组进行复核,并报领导小组审定。

(二)科研成果奖励积分

这里的科研成果指发表的学术论文、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博文杯”实证研究项目等。由各系主任和系副主任组成的科研成果鉴定小组对学生提交的科研成果进行逐一核准,并按规定确定加分等级。鉴定科研成果时实行系与系之间的交叉鉴定,鉴定并确定加分等级完成后,交由学院推免生领导小组指定专人组成的复核小组进行复核,并报领导小组审定。

(三)其他奖励加分

由学院推免生领导小组指定的学办老师对学生提交的各种申报奖励加分证书和证明进行逐一鉴定,并按规定提出加分等级建议后,交由学院推免生领导小组指定专人组成的复核小组进行复核,并报领导小组审定。

(四)专业综合测试与面试

专业综合测试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副院长单线指定相关研究生导师出两套试题,并随机抽取其中的一套作为正式试题。专业课综合测试题试卷的改卷,由各导师组指定两位以上研究生导师进行集体改卷。

面试严格按学校的有关规定进行,面试导师至少5人以上,一名记录教师,参加面试的导师分别拟出面试题目,由学生随机抽取并回答问题。学生参加面试的出场顺序由抽签决定。

(五)公示

每一个环节的结果都按学校的有关规定进行及时公示。

本细则的解释权在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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