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博士)

发布者:龚陈发布时间:2016-12-05

一、专业名称:马克思主义哲学

二、专业代码:010101

三、专业简介

     马克思主义哲学博士:哲学院马克思主义哲学学位点具有悠久的历史传统,该学位点于1978年招收硕士研究生,1981年获硕士学位授予权,是湖北省第一批获得硕士授予权的学位点。2006年获博士学位授予权。2008年获湖北省重点学科。2011年以马克思主义哲学学位点为主体,获湖北省哲学一级学科重点学科。经过多年的建设,马克思主义哲学学位点形成了重视理论研究与实践相结合的学术传统。目前设有马克思主义哲学基础理论、国外马克思主义哲学和生态文明理论研究三个稳定的研究方向。目前学位点有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导师组教师8人,其中教授3人(含博士生导师2人),副教授4人,讲师1人;此外博士学位点还有来自本院伦理学、外国哲学、社会学博士生导师4人,学位点共有6名博士生导师。学位点目前承担国家社科基金5项,教育部、省级课题3项,在人民出版社出版有“国外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丛书”,目前已出版2辑,共12本。在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湖北人民出版社等其他出版社出版专著10余部。在《中国社会科学》、《哲学研究》、《哲学动态》、《马克思主义研究》等权威期刊出版论文20余篇,《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全文转载6篇,具有较高的学术研究水平。学术研究成果7人次获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2人次获武汉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在人才培养方面,1人获得湖北省优秀博士论文,6人在盲评中获“全优”的好成绩。马克思主义哲学博士点将继续秉承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学术传统,在进一步夯实基础理论研究的基础上,深化和发展特色研究,使学位点具备更强的核心竞争力。

专业培养目标

      本专业主要培养具有较高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素养和厚实的哲学理论基础,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能担负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研究、高等院校、研究机构教学和科研工作、以及从事党政宣传部门的高层次专门人才。要求具有合理的知识结构和坚实的专业理论基础,了解国内外本学科发展的最新动向,能够并善于在本学科前沿独立地、创造性地开展科学研究工作。掌握一门外国语,能够熟练地运用该门外国语阅读本专业的文献资料,并具有一定的外语写作和进行国际学术交流的能力。

五、所属学科:哲学

六、 学制与学习年限:脱产学习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在职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4年,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5-6年(含其硕士研究生阶段)。脱产博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为6年,在职博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为8年。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从其硕士研究生入学年月起计算在校学习最长学习年限。少数民族骨干博士研究生,入学成绩达到学校同专业非专项计划复试分数线且脱产学习的基本学制为3年,学习年限3-6年。其他无论脱产与否基本学制均为4年,学习年限为4-8年。如遇有重大疾病或其他不可抗力之特殊情况的,有博士研究生本人提出延期毕业申请,导师、导师组和学院(中心)签署意见,研究生院审核,但在读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0年。

七、学位授予:授予哲学博士学位。

 

人才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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