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新贷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11-26

各学院、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中国银行关于2015-2016学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新贷工作的安排(详见附件一),结合我校实际,我中心决定自即日起开展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且未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其中,在校本科生应为已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二、具体工作安排

  为提高工作效率,简化办事流程,本次新贷工作采用网上模式进行。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1、学生登录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管理系统,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完成新贷申请,并提交至班级辅导员审核;院系资助专员复核班级辅导员意见,提交至学校审核。

  注:因研究生管理模式不同,研究生的院系资助专员审核暂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操作。

   《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管理系统操作手册》详见附件二。

    系统链接地址:http://x.znufe.edu.cn/epstar

    【时间】11251201

   2、中国银行对学校提交的初审结果进行复核,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反馈结果,在系统进行相关操作。

    【时间】12021209

  3、新贷合同及借据签订工作。待审核通过后,学生通过系统打印《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国家助学贷款合同》、《还款协议》。学生携带贷款所需材料现场签订助学贷款合同及借据(所需材料详见附件三)。

    ① 南湖校区

     【地点】文潭楼一楼报告厅(邓析堂)

     【时间】1210(周四)14:30

    ② 首义校区

     【地点】文润楼101教室

     【时间】1209(周三)19:00
     
      附件一、二文件过大,已共享至各班群
      附件三:现场签订合同所需携带材料清单.doc

校资助中心

2015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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