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院2015年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9-30

根据校研究生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5年接收推免生章程》的文件精神,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哲学院2015年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

一、复试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科学选拔的原则。

(二)严格按照笔试与面试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

(四)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尊重考生,服务考生,提高管理水平。

二、组织领导及监督

哲学院2015年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雨辰      副组长:陈食霖 

成员:方珏   万健琳  

哲学院2015年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监督领导小组

组长:向敏    

成员:施芸芸  卫瑾

三、复试内容和形式

复试突出对考生能力考查,注重一贯表现,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复试形式包括笔试和面试等,其中笔试总成绩为100分,面试总成绩为100,申请者以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之和排序。

四、复试时间安排

1013:早上830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校区文沛楼307资格审查

1013:早上9:00   参加复试笔试

1013:下午14:30  参加复试面试

资格审核时所有考生均须提交:

1)交验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原件,交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页纸上)1份;

      2)历年学习成绩单原件(须加盖本科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公章)1份;

3)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

4)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或TOEFLGRE成绩等体现自身英语水平的证明各1份;

5)能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科研成果等复印各件1份。

以上书面材料均采用A4纸大小装订(成绩单可按所在学校格式),由申请者在复试报到时提交,无须邮寄。一经收到,恕不退还。

五、确定拟录取名单公示

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及考生学术背景、复试成绩等择优确定待录取名单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接受“待录取”通知,否则学院可取消其“待录取”资格。接受“待录取”通知的考生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列入我校2015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不再参加全国统/联考。

哲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14年9月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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