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刘一凡)3月14日上午,中南大学人文学院副院长周谨平教授应邀来我院进行了一场主题为“死亡伦理”的精彩讲座。讲座由张舜清教授主持,哲学院的博士、硕士研究生聆听了本次讲座。

死亡伦理是近年来伦理学研究的重要领域,讲座伊始,周谨平教授引导大家深入思考一个既古老又常新的话题:死亡究竟是什么?我们如何面对死亡?对于死亡的界定,它究竟是客观存在还是主观建构?周谨平教授指出,从哲学和伦理学的角度看,死亡具有双重属性。一方面,死亡具有客观性。它是一个被人类建构起来的概念,用以指代生命体终结的特定状态:不可复活、丧失意识与行为能力、呼吸心跳停止等。一旦某个生物进入这种被共同认定的状态,我们便宣告其死亡。另一方面,对死亡的认识与判断又充满主观性。人类对“什么是死亡”的理解,是随着认知水平和医学技术的进步而不断演变的。
周谨平教授认为,关于死亡标准的争议,最典型的就是“心死”与“脑死”之争。过去,心跳呼吸停止是判断死亡的黄金标准。但随着医学技术的发展,我们发现心脏停跳后,借助外部循环系统可以维持器官功能,甚至青蛙的心脏离体后理论上还能跳动一周,这引发了对于“死亡”定义的反思。周谨平教授提出一个问题:当一个人大脑功能已停止,但部分器官依靠技术仍在运转时,我们面对的究竟是一个逝去的生命,还是一个器官的集合?这促使我们思考一个更根本的问题:人究竟是什么?是一个拥有意识的整体,还是一个生物机能的组合?
周谨平教授接着讲到,围绕死亡的选择还衍生出其他复杂议题:安乐死是否属于个人权利的范畴?如何区分源于个体痛苦的自杀与为了共同体利益而做出的牺牲?且讨论死亡,最终要回归到“死亡的尊严”。人有两种存在形式:一是作为生物体的存在,二是作为道德主体的存在。维护死亡的尊严,意味着对这三方面的尊重:对人权的尊重、对生命的尊重、对自我的尊重。因此,在死亡问题上,我们必须警惕任何看似完美的理论可能带来的道德风险。医学本身对人体就有潜在伤害,且这些伤害往往不易识别。我们需要审慎地规避所有可能的道德陷阱,在尊重生命、尊重自主与防范风险之间寻求艰难的平衡。
讲座最后,张舜清教授主持总结环节,他指出周谨平教授的论述为理解死亡伦理提供了深刻视野与前瞻性思考。在随后的提问环节,周谨平教授回答了同学们的有关提问,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