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理学专业(博士)

发布者:汤彪发布时间:2024-07-01


一、专业名称:伦理学

二、专业代码:010105

三、专业简介

伦理学博士点简介

我校伦理学专业系于2018年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哲学一级学科下的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现有教授2人、副教授2人,其中博士生导师2人,具有博士学位者5人。本专业主要设有伦理学原理研究、中外伦理思想史研究、应用伦理学尤其是经济(企业)伦理学研究等研究方向,注重理论在社会现实生活中的应用,努力分析和解决社会现实生活中的伦理问题。本专业脱产博士研究生学制为4年,学习年限4—6年。本专业开设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理论问题研究、哲学一级学科文献及研究方法、伦理学原理专题研究、当代伦理学前沿问题研究、中西伦理思想史专题研究、经济(企业)伦理学研究、生态文明理论与环境伦理专题研究等专业课程。

专业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伦理学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能够独立地、创造性地从事伦理学教学和研究工作,具有主持较大型的伦理学(含企业伦理学)研发项目,或探索和解决我国社会发展中的伦理道德问题的能力的高层次、复合型、创造性专门人才。

所属学科:哲学

六、学制与学习年限:

脱产学习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4年,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6年(含硕士研究生阶段)。脱产博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为8年。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从硕士研究生入学年月起计算在校学习最长学习年限。少数民族骨干博士研究生,入学成绩达到学校同专业非专项计划复试分数线且脱产学习的基本学制为4年,学习年限4-8年。如遇有重大疾病或其他不可抗力之特殊情况的,由博士研究生本人提出延期毕业申请,导师、导师组和学院(中心)签署意见,研究生院审核同意,但在读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0年。

七、学位授予:哲学博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