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记者 李文惠 罗岩松)2020年11月6日晚7点,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伦理学与道德建设研究中心主任,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曹刚教授应邀在文沛楼二楼会议室召开“文明行为促进法的三个伦理问题”的专题学术讲座。本次讲座由哲学院博士生导师龚天平教授主持,我院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积极参加。
曹教授认为,目前关于文明行为的既定定义等诸多问题仍不确切,并提出一系列修正意见。曹教授结合《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就“文明行为的定义问题”、“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中的规范性和类型”、“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中的保障问题”三个问题阐发自己的观点,并分别提出修正意见。就文明行为的定义问题,曹教授通过比较文明行为与非文明行为、文明的行为与不文明的行为以及阐述文明行为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重新界定文明行为的定义,即文明行为是在文明意识支配下,符合国家的宪法和法律及公序良俗,提高个体道德推进社会进步的行为。其次,曹教授就文明行为的标准和原则进行了分析,认为文明促进条例应该有两类不同性质的规范即倡导性规范和禁止性的规范,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阐明了文明促进条例颁布的必要性以及倡导性规范的重要意义。最后,曹教授就文明行为条例的促进和保障分别于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面提出相应的建议。
龚天平教授在讲座的最后表示:曹教授的本次讲授将深入的理论分析和实证案例相结合,将严密的逻辑推导和形象生动的语言相结合,且经典文献信手拈来。龚教授鼓励同学们不断在讲座中学习名师的逻辑思维,培养问题意识,提升学术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