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哲学院2019年团学组织换届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郑盼发布时间:2019-05-29

哲学院全体同学:

2018-2019学年,在学院党委、校团委的指导和院团委的带领下,学院团学组织紧密围绕学院中心工作,在思想引领、学术引领、学生服务、文化建设、志愿服务等方面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现本届团学组织学生干部任期将满,经研究并报院党委、校团委同意,学院团委决定开展2019年团学组织换届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换届范围

学院团委、学生会、志愿者协会。

二、岗位设置

(一)哲学院团委

院团委学生负责人:

团委副书记1

各部门负责人:

组织部:部长1名,副部长2

宣传部:部长1名,副部长3

艺术与美育工作室:主任1名,副主任1

(二)哲学院学生会

院学生会负责人:

主席1名,副主席2

各部门负责人:

秘书处:副秘书长3名,其中1名由公关联络部部长兼任。

公关联络部:部长1名,兼任秘书处副秘书长

学术部:部长1名,副部长1

体育部:部长1名,副部长1

生活服务部:部长1名,副部长1

权益部:部长1名,副部长1

(三)哲学院志愿者协会

院志愿者协会负责人:

会长1名,副会长1

各部门负责人:

活动部:部长1名,副部长2

宣传部:部长1名,副部长2

外联部:部长1名,副部长2

事务部:部长1名,副部长2

三、报名条件

各应聘报名者均需满足下述条件,同时根据岗位不同需满足相应岗位条件: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理想信念坚定,作风正派,原则性强,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自觉在实践中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能够在学生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学习刻苦,成绩优良,能正确处理学习和工作的关系,学年加权平均成绩在80分(含)以上或学年成绩专业(班级)排名进入前30%;

3.热爱学生工作,积极服务同学;有较强的工作和组织能力,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和奉献精神;具有开拓创新意识,思维活跃,能够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严谨,未曾受到校级及以上违规违纪处分,自觉接受同学监督;

5.具备所竞聘岗位所需的相应专业技能;

6.院团委、学生会、志愿者协会负责人须满足条件:担任满一届校、院团学组织内设部门负责人,或在校、院团学组织工作满两届;

7.院团委、学生会、志愿者协会内设部门负责人须满足条件:在校、院团学组织内工作满一届。

四、竞聘(选举)程序
       所有参与竞聘(选举)的学生须经过报名、资格审查、竞聘考核程序、考察、公示等环节,具体程序及时间安排如下:

1.报名

报名者自行下载并填写报名表,于52719:00将电子版与纸质版申请表以部门为单位,交予秘书处干事毛一帆。

2.资格审查

学院团委组织部、学生会秘书处、志愿者协会宣传部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

3.竞聘考核

团委书记和现任团学组织负责人组成考察小组,通过面试选拔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分团委和院志协负责人。

学生会主席团经由学代会选举,从候选人中产生。干部通过竞聘演讲,由换届大会参会人员投票产生。

4.考察、公示

综合竞聘考核情况,确定考察名单,并在学院公示30天。

5.上报上级组织核定

  公示结果报学院党委、校团委核定。

四、相关说明

拟录用人员最终名单确定并公示通过后,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聘用。

五、工作要求

1.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推荐,选拔输送一批思想素质高、工作能力强、学习成绩优秀、甘于奉献的学生干部加入到团学组织中来。

2.本次换届改选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进行,学院团委接受对换届工作的举报和监督,对在竞聘过程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候选人,可书面向院团委反映,一经查实,将直接取消竞聘资格并在学院内部通报,进行严肃处理。

如有其他疑惑请联系秘书处工作人员:

牛婧茹 联系电话:18992625721

苏志同 联系电话:18872281729

陈树新联系电话:18627862335

共青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哲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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