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哲学院组织开展2019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郑盼发布时间:2019-05-28

各团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团的十八大精神,庆祝新中国成立七十周年和纪念五四运动一百周年,按照学校党委和团委工作部署,院团委决定在全院范围内组织开展2019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青春与祖国共奋进”

 二、活动对象

 全院研究生、本科生

 三、总体安排

 围绕理论宣讲、国情观察、法治建设、社会民生、创新创业、志愿服务、文化艺术等7个重点方面,组建团队,深入乡村、社区、街道,尤其是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其中,理论宣讲团可结合“青年大学习”活动,深入农村乡镇、城市社区,积极围绕党的十九大、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开展形式多样的普及宣讲活动;国情观察团可结合专业学科优势,通过社会调查走访、乡镇建设状况考察、行业发展状况调研等形式,聚焦新中国成立七十周年以来的新面貌、新变化;法治建设团可结合我校一流学科特色,走进农村、走进社区,以法治宣讲、法治服务、法律援助等多种实践形式助力法治建设;社会民生团可发挥青年学生知识优势,走进基层,积极围绕乡村振兴、环境保护、灾害预防等开展主题宣讲、现状调研等实践活动,为助力精准脱贫、推动乡村振兴、推动美丽中国建设积极建言献策;创新创业团可结合相关创新创业活动,通过实地走访、专项调研等方式感受创新创业新发展;志愿服务团可依托“希望家园”“第七届军运会”等志愿服务项目,开展学业辅导、亲情陪伴、专项服务等形式的精准志愿服务;文化艺术团可重点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和践行,开展艺术创作、社区展演等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

 四、专项计划

 1.“我眼中的家乡”大学生返乡专项。返回家乡所在地,围绕国情观察、文化传承、志愿服务、创新创业、校园宣讲等多个方面开展实践活动,并以纪录片、宣传片、摄影集等载体记录家乡的变化,反映新中国成立70年来的伟大成就,积极运用专业知识为家乡发展建言献策。

 备注:返乡地点按所属地级市进行划分,原则上同一返乡团队成员中生源地为同一地区的不得少于60%(四舍五入计算)。

 2.“传承红色基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专项。走进革命老区,传承红色基因,积极赴延安、西柏坡、井冈山、黄冈等全国红色革命基地和革命老区,感受传播革命文化,助力精准扶贫,奉献青春力量;以学校迁汉办学七十周年为契机,积极赴宝丰、开封等学校发源地、南迁地追寻学校办学历程,感受学校前身“中原大学”办学精神,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文艺实践、专题调研活动。

 3.优秀校友寻访专项。结合返回家乡、实习实训、专题调研等多种方式,以“我与中南大的故事”为主题,进行优秀校友寻访,通过访谈图文纪要、人物专访、专题视频等形式分享校友的求学经历、奋斗历程,共叙校友情,共忆母校恩,共传中南志。

 要求:实践活动结束后除需提交实践报告外,还需形成以下至少一项成果:

 1.一篇人物专访文字报道(不低于3000字),形式内容可参阅校友总会网络报道:“校友访谈——张粒:传道授业为人师 辩口利辞依于法”。

 2.访谈记录视频(最后剪辑成片不低于20分钟),形式内容可借鉴中央电视台“面对面”节目、“智慧讲堂”栏目等。

 4.武汉市“新青年下乡”活动专项。按照《2019年武汉市“新青年下乡”活动方案》(附件1)的相关工作部署,自行组建“新青年下乡”先锋服务队,按照要求与相关村(社区)进行结对,围绕青春助力乡村振兴、青春助力军运会、青春助力城市基层治理等方面开展实践活动。

 五、实践类别

 本年度社会实践项目类别分为学术调研类实践活动类。两类实践项目均需围绕活动主题、7个重点方面以及专项计划主要内容开展。

 学术调研类:关心发生在身边的现象,紧扣当下社会现实问题,确定一个共同关心的调研选题,在专业老师的指导下,有针对性的围绕问题进行深入调研,形成具有一定学术水平的调研报告。

 实践活动类:非学术调研类的其他社会实践活动;能够在专业老师的指导下深入细致的实施活动项目,取得一定的成效,形成活动实践报告。

 五、项目组建

       本次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由各团支部学生自行组队申报,院团委将最终向校团委推荐3立项项目(不含专项),2个专项计划立项项目,确立若干院级立项项目(如校级审核未通过,则纳入院级立项项目)。

       注:原宜昌市兴山县实践基地项目归入立项项目一同申报

 六、项目申报

 (一)申报机制

 申报团队需填写立项申报书(附件2),并严格落实《2019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相关要求》(附件3),其中立项书申报组别统一勾选组别一

 备注:学术不端检测以维普查重系统为准,重复率20%(含本数)以上为不合格。

 除另有说明外,所有实践项目需至少完成一篇调研报告或实践报告,同时鼓励采用更多形式呈现实践成果。

 (二)报送方式

 以上材料(立项申报书以及查重报告)均需要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所有材料统一于66日(周四)12:00前报送,纸质版上交至团委负责人夏雅雪(QQ2426966725),电子版发至院团委邮箱 zxytuanwei@163.com

 (三)项目资助

 凡通过校团委评审的项目均获得校级立项资格,校团委将对其中的优秀项目按照不高于3000/项的标准予以经费资助;其他项目仅立项,不给予经费资助;院级项目,视实践项目结项质量给予不高于1000/项的经费资助(凭有效票据,实报实销)。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全面部署

 社会实践作为引导团员青年接触社会、了解社会、深入社会的重要渠道,各团支部要正确认识暑期社会实践工作的深刻意义,按照《2019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相关要求》(附件3)落实相关任务。

 (二)精心组织,广泛动员

 各团支部要及时适应今年的新形势、新情况,深入青年群体,找准团员青年的兴趣点、关注点,加强对今年暑期社会实践工作的推广和宣传,鼓励团员青年通过返乡调研、实习实训、志愿服务等多种形式更广泛地参与社会实践,调动广大团员青年的积极性,做好暑期社会实践的组织引导工作,按时下发通知并组织学生填写并回收《社会实践登记表》(附件4),进一步拓宽暑期实践的覆盖范围,掀起实践调研的热潮。

 (三)整合资源,注重实效

 各团支部要充分整合各方面的资源,为团员青年开展社会实践提供保障和支持,将社会实践工作的开展落到实处,需充分调动社会实践参与成员的主观能动性,鼓励各实践成员公开发表成果报告、主动寻求社会各方资源的关注和支持,确保社会实践取得成效。

 (四)积极宣传,总结经验

 各团支部要充分认识到新媒体平台在青年群体中的宣传价值,在运用好传统媒体的基础上,加大对新媒体宣传平台的推广力度,引导团员青年积极运用微博、微信、手机报等新媒体方式创新性地开展各项工作和活动,采取青年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形式,注重实效,增强活动的吸引力和感召力,努力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从而向外界充分展示自身的实践成果,提升我校社会实践活动的社会影响力,努力塑造我校社会实践的特色品牌。

  

 联系人:夏雅雪:176-1313-0403

 伍紫燕:181-6250-6526

  

附件1:《2019年武汉市“新青年下乡”活动方案》.pdf

附件2:2019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立项申报书.doc

附件3:2019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相关要求.doc

附件4:社会实践活动登记表.doc  

共青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哲学院委员会

2019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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