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引导广大团员青年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实际行动投身继续深化改革开放、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征程。在我校70周年校庆和“双一流”建设之际,根据校党委和上级团组织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我院实际,院团委决定在全院范围内组织开展2018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学思践悟十九大,青春建功新时代”
二、项目组建
本次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由各团支部学生自行组队申报,院团委将最终推荐1个校级立项基地,2个校级立项项目,确立6个院级立项项目(如校级审核未通过,则纳入院级立项项目)。
注:哲学院实践基地地点为宜昌市兴山县,有意愿申报此基地的团队,只需填写年审材料(附件1),年审通过可直接予以立项,获得校级立项的实践基地需按照要求组织开展活动,具体活动内容和考核要求将在校团委立项名单公布后下发。
三、项目申报
(一)申报机制
申报团队需按照实践活动相关要求及参考主题(详见附件2、3),认真填写立项申报书(详见附件4),申请专项实践项目时,需在立项申报书上进行备注;
注:各实践队伍须认真阅读《2018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相关要求》(附件2),并严格落实;同时,本次实践参考主题除7个常规项目外,另增设3个专项实践项目(“优秀校友寻访”活动专项、“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专项、“新青年下乡”活动专项),各团队进行选题申报时,须认真阅读附件2。
(二)资助额度
凡申报并通过评审获得校级立项基地的团队,将依据最终结项等次发放基地建设经费资助。
凡申报并通过评审获得校级立项(结项)的项目(团队)可获得学校立项(结项)证明、实践经费资助和评优评奖的资格。
凡申报并通过评审获得院级立项(结项)的项目(团队)可获得学院立项(结项)证明、实践经费资助和评优评奖的资格。
(三)申报要求
各团支部在2018年6月6日(周三)14:00-15:30期间将立项申报书及学术不端检测报告纸质版报送至文沛楼317团学志新值班处(大一学生无需提交纸质版材料),6月6日14:00之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院团委邮箱(zxytuanwei@163.com),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四、立项及结项流程
(一)立项评审
院团委将组织开展立项评审工作(包括对立项申报书的学术不端检测)
注:学术不端检测使用维普软件,查重率不得高于15%。
(二)中期考核(具体通知另行下发)
2018年9月院团委将组织开展暑期社会实践中期考核工作,对院级立项项目(团队)统一进行综合评定,考核评定项目含团队成员实地调研开展情况、指导老师随队指导、依托院内外各级媒体宣传情况等三项重点内容。
(三)结项评审(具体通知另行下发)
2018年10月院团委将组织开展暑期社会实践结项评审工作,从实践开展情况、宣传报道情况、教师带队指导情况、实践成果转化情况等方面考核院级立项项目(团队)实践成果(结项报告),并统一进行综合评定。
在结项评审中对结项项目进行“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等次评价,评价结果将作为奖励发放的依据。
(四)评优表彰(具体通知另行下发)
院团委将择优推荐若干项目参与校级优秀社会实践队,优秀实践成果和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的评优表彰。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全面部署
社会实践作为引导团员青年接触社会、了解社会、深入社会的重要渠道,各团支部要正确认识暑期社会实践工作的深刻意义,将暑期社会实践工作作为重要任务贯彻落实。
(二)精心组织,广泛动员
各团支部鼓励团员青年通过返乡调研、实习实训、志愿服务等多种形式更广泛地参与社会实践,调动广大团员青年的积极性,做好暑期社会实践的组织引导工作,按时下发通知并组织学生填写并回收《社会实践登记表》(详见附件5),进一步拓宽暑期实践的覆盖范围,掀起实践调研的热潮。
(三)整合资源,注重实效
各团支部需充分调动社会实践参与成员的主观能动性,鼓励各实践成员公开发表成果报告、主动寻求社会各方资源的关注和支持,确保社会实践取得成效。
(四)积极宣传,总结经验
各团支部要充分认识到新媒体平台在青年群体中的宣传价值,在运用好传统媒体的基础上,加大对新媒体宣传平台的推广力度,引导团员青年积极运用微博、微信、手机报等新媒体方式创新性地开展各项工作和活动。
联系人:
韦晨依:189-9563-9863
附件:
共青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哲学院委员会
2018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