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各社会实践队:
根据上级团组织有关工作部署,我院青年团员以“青春喜迎十九大,不忘初心跟党走”为主题,通过政策宣传、志愿服务、课题研究、事迹寻访多形式开展了一系列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影响广泛的社会实践活动。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为进一步了解各社会实践队伍实践成效,推选优秀的实践学术成果报告,院团委决定开展院级暑期社会实践结项评审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院级立项项目(团队)结项评审事宜
(一)结项条件
1.根据《关于哲学院2017年暑期社会实践推荐立项名单的公示》情况,通过院级立项名单公示的项目(团队)具备参加结项审核资格。
2.院级社会实践项目(团队)需形成至少1篇有质量、有深度的学术成果报告作为结项材料,并在结项材料中附上与实践调研相关的经公开发表的成果报告、被上级或有关部门批示引用转载的调研数据、观点以及宣传平台运营情况、活动图片、经费列支情况等相关材料。
(二)结项评审流程
1.材料初审及报送
请通过中期考核的各团队按要求填写附件二《2017暑期社会实践成果报告模板》,将材料进行文本相似度检测后,于10月22日(周日)20:00前将结项材料及文本相似度检测报告和相关附件纸质版统一报送至院团委培训实践部部长韦晨依、电子版材料发送至团委工作邮箱zxytuanwei@163.com。
2.结项审核
院团委负责对所有结项材料进行确认审核、文本相似度检测审核,通过审核的完全结项项目(团队)给予相应的结项经费和授予结项证书,未通过文本相似度检测审核的项目(团队)不予结项,同时取消结项经费及结项证书授予资格。
备注:学术不端检测使用维普软件。
3.结果公示
根据各项目(团队)的学术成果报告评定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统一进行结项经费、结项证书领取等相关工作。
二. 相关说明
1.具体发票粘贴事项见《2017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报销说明》(见附件一)。
2.评选过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请各团队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及时上报院级暑期社会实践结项材料。
3.请各团队务必在报送前进行学术不端行为的检测,凡结项报告材料总体内容重复率超过全文总字数20%(除封面、附件外的正文部分),取消结项资格。
联系人:韦晨依(QQ:835330180)
王馨艺(QQ:1799159462)
共青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哲学院委员会
2017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