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为了确保我校研究生“三助”工作的顺利实施,进一步规范研究生“三助”的管理工作,完善研究生资助体系,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三助”管理办法》(中南大研字〔2011〕25号)的要求,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决定开展全校研究生“三助”岗位2013年工作考核及2014年岗位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3年研究生“三助”工作考核
(一)考核范围
2013年经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审核设立“三助”岗位的校内单位和全体参加“三助”工作的研究生。
(二)考核形式
本次考核工作采取各设岗单位自查与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审核相结合的方式。
(三)考核程序
1.12月3日-9日:学院对“三助”岗位的运作情况进行自查。
参与“三助”工作的研究生向设岗单位提交《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三助”工作考核表》及“三助”工作成果、证明材料,如:助研成果复印件、助教教案、助管工作日志等。
各设岗单位对参与“三助”工作的研究生进行审核,形成针对本单位“三助”岗位规模和实际成效的自查总结报告,并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三助”工作考核汇总表》予以公示。
2.12月11日-15日: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对设岗单位进行审核,考核各设岗单位“三助”工作开展的实际成效,评定考核结果,并且根据考核结果调整各设岗单位2014年度“三助”岗位名额。
二、2014年研究生“三助”岗位申报
(一)岗位申报原则
1.校内各单位均可申报设置2014年研究生“三助”岗位,按需申报;
2.“助研”、“助教”岗位仅限校内科研机构及承担教学任务的培养单位申报,“助研”岗位原则上按照本单位博导人数1:1的比例申报,“助教”岗位原则上按照本单位导师组数量1:1的比例申报;
3.“助管”岗位由校内党政管理部门、教学教辅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进行申报;
4.各学院由研究生担任本科新生辅导员助理的,应纳入“助管”岗位进行管理,在本次岗位申报时应计入“助管”岗位数量。
(二)岗位申报程序
1.各单位如实填写《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三助”岗位需求表》(附件5),于12月10日前报送至研究生管理办公室(研究生院104室)黄雯,电子版同步发送;
2.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结合各单位的岗位申报数量和2013年度研究生“三助”工作考核情况进行审定,于12月中旬公布全校各单位2014年度研究生“三助”岗位设置情况,并开展2014年度研究生“三助”岗位招聘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参与“三助”工作的研究生要高度重视考核工作,按时间要求整理并提交相关材料,各设岗单位、学院(中心)、研究生导师及相关负责老师严格把关,切实进行自查,提出自查意见。
(二)考核材料逾期未提交的视为考核不合格。
(三)根据自查和审核结论,将分别作以下处理:
1.研究生自查不合格者,设岗单位应及时予以更换人员,并取消其下一聘期应聘资格;
2.对“三助”工作成效不显著的设岗单位,根据考核结果调整下一年“三助”岗位名额。
特此通知。
附件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三助”工作考核表(助研专用).doc
附件2: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三助”工作考核表(助教专用).doc
附件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三助”工作考核表(助管专用).doc
附件5: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三助”岗位需求表.doc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哲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13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