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湖北省高等学校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人才培养计划本科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9-02

各有关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申报2013年湖北省高等学校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人才培养计划本科项目的通知》〔鄂教高〔2013〕9号〕文件精神及工作部署,学校决定组织产业人才培养计划的选拔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以服务湖北省经济社会发展、满足产业行业需求为目标,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引导高等学校紧紧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发展,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加大相关产业高素质专门人才培养力度,提高水平、办出特色,促进高等教育更好地适应和服务于湖北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二、申报要求
    申报产业人才培养计划的专业,应符合以下条件和要求:
    1、专业培养目标明确,直接面向我省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和区域内重点产业,特别是节能环保、新能源、新能源汽车、电子信息、新材料、生物医药、生物育种等湖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武汉城市圈、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的重点产业培养应用型、复合型、技能型专门人才;专业办学条件优良,能满足我省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和区域内重点产业发展对人才的要求。
    2、与省内有关行业、企业联合开展专业人才培养和专业建设工作,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和专业教学计划,共同开发课程,共建校内外实习实践基地,共建双师结构教师队伍。
    3、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施订单(定向)培养,毕业生主要在省内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和区域内重点产业中的相关企业、单位就业。
    三、申报时间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结合专业实际,联合行业、企业积极参加“产业人才培养计划”。
    学院申报材料(《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人才培养计划申报表》一式2份)于2013年9月10日前报教务部教学研究管理办公室(文澜楼教务部403室),同时报送电子版至廖曦OA邮箱。
    联 系 人: 范丽萍   廖曦   联系电话: 88385011

    附件1:《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3年湖北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人才培养计划本科项目的通知》
    附件2: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人才培养计划申报书

                                       教   务   部
                                   二〇一三年八月三十日
附件1: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申报2013年湖北省高等学校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人才培养计划本科项目的通知.doc
附件2: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人才培养计划申报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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