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导师组:
为加强研究生教学培养的过程管理,切实保证培养质量,研究生院将会同各学院(中心)开展研究生教学、培养的检查。现将有关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课堂教学检查的内容。
期中课堂教学检查时间为第十一周,即
研究生院培养办将对所有研究生课堂的教师到课情况进行检查。各学院(中心)研究生秘书应携带《课程表》(可在研究生教务管理系统中下载)到本院的研究生课堂进行检查,检查的内容为学生到课情况和教师出勤情况(调停课的以
2.检查结果的处理。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研究生院将予以核实,凡违反教学纪律的,将视情节轻重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暂行办法》(中南大教字〔2006〕2号)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课堂听课情况记录。
各学院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长和各导师组组长应亲自或委派专人对本学期开设的每门课程至少听课一次,并填写《研究生课堂教学检查记录表》(见附件1)。检查内容为教师教学大纲和教学进度表的执行情况,以及教学内容、手段、方法及课堂效果等。
哲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13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