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六届青年教师讲课竞赛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4-01

全校各单位:

为了加强对青年教师的培养,激发青年教师全身心投入教学工作的积极性,造就一批青年教学骨干,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青年教师讲课竞赛管理办法》的精神,学校决定于本学期举办第六届青年教师讲课竞赛。现将本届竞赛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1.学校成立第六届青年教师讲课竞赛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负责本届竞赛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各项事宜,组委会下设竞赛办公室。组委会成员名单如下:

  主  任:刘茂林

  副主任:齐文远  杨灿明

  成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  华  王均平  刘仁山  刘  洪  刘冬姣

刘京焕  阮世喜  杨红侠  肖慎勇  吴玉兰

陈食霖  罗良文  周晓东  赵丽江  胡弘弘

胡向阳  殷修林  曹  亮  龚先庆  梁小华

熊胜绪

   竞赛办公室:刘建秋  袁文娜

  2.在组委会的领导下,教务部负责制定竞赛规则和评审标准及各项具体事宜的组织工作,组织人事部负责有关政策的落实,宣传部负责竞赛的宣传工作。

  3.组委会聘请校内专家组成“青年教师讲课竞赛评委会”  

  (以下简称评委会),负责竞赛的评比工作。评委会成员的聘请工作由教务部具体负责。

    二、参赛教师报名条件

    1.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独立承担一门以上列入我校本科全程教学计划的学科基础课、专业课程或通识必修课讲授任务。

  3.上一学年的课堂教学网上评教平均分90分以上。

  4.能积极利用Blackboard网络教学平台开展网络辅助教学,网络课程符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网络辅助教学平台使用基本要求》的相关要求,并主动在线为学生辅导答疑、布置作业等,学生普遍反映较好并取得明显的教学效果。

  5.近两年内未发生过教学事故或受到其他行政处分。

  三、参赛名额

  根据各教学单位35周岁以下青年教师人数的8%确定参加决赛的名额(经济管理实验教学中心和法学实验教学中心名额单列)。各单位具体名额为:马克思主义学院1人、哲学院1人、经济学院1人、财政税务学院1人、新华金融保险学院1人、法学院2人、刑事司法学院1人、外国语学院3人、新闻与文化传播学院2人、工商管理学院2人、会计学院2人、公共管理学院1人、统计与数学学院2人、信息与安全工程学院1人、经济管理实验教学中心1人、法学实验教学中心1人、体育部1人,合计24人。

  四、参赛课程的教学内容和教学形式

预、决赛阶段参赛教师的讲授章节均以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决赛阶段,校组委会竞赛办公室根据2012年学校统一制定的教学大纲的内容随机抽取竞赛章节。

参赛教师讲授的课程教学形式分为理论讲授与实验操作两种教学形式。

  五、竞赛安排

  本届竞赛分预赛和决赛两个阶段。

  (一)预赛阶段(3月28日—4月24日)

  1.预赛由各教学单位(含经济管理实验教学中心和法学实验教学中心)负责组织。各单位应成立本单位第六届青年教师讲课竞赛评定小组,可参照学校的竞赛规则及评分标准制定预赛方案和规则。

  2.报名参加预赛的教师应填写《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第六届青年教师讲课竞赛申请表》(见附件1)。

  3.各单位根据预赛成绩和决赛名额及教师平时教学效果等情况,推选参加决赛的人选。

  4.各单位评定小组组成名单、预赛方案、参加预赛的教师名单、时间和地点等应于预赛前报校组委会竞赛办公室(教务部质量办)。

   (二)决赛阶段(具体比赛时间另行通知)

1.决赛由校组委会竞赛办公室负责组织。决赛采取参赛教师讲授(含实验操作),评委现场点评、评分的方式进行。

2.决赛讲课时间为40分钟。随堂听课学生约30人由教师所在学院负责组织。

  3.决赛成绩由参赛的教案质量评分和教学质量评分两部分组成。其中,教案质量评分占30%,教学质量评分占70%(实验操作教案质量评分占40%,教学质量评分占60%)(见附件2、3、4)。

  六、决赛报名时间与要求

  (一)各教学单位参加决赛报名截止时间为2013年4月26日。

  (二)决赛报名时须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青年教师讲课竞赛申请表》报送竞赛办公室(见附件1)。

    七、获奖等级评定

  评委会根据决赛成绩评定获奖人员名单和奖励等级。

    八、表彰奖励与待遇

  本届青年教师讲课竞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单项奖、优秀奖若干名。学校对竞赛获奖者予以表彰,并颁发获奖证书及奖金。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单项奖及优秀奖获得者,分别奖励5000元、3000元、2000元、1000元、1000元。

  获得校级青年教师讲课竞赛一等奖的青年教师,申报专业技术职务时,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晋升一级职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如有提前或越级晋升工资的指标时,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附件: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青年教师讲课竞赛申请表

2.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青年教师讲课竞赛评分表

(理论讲授)

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青年教师讲课竞赛评分表

(实验操作)

4.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青年教师讲课竞赛评分表

(体育教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13年3月28日
附件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青年教师讲课竞赛申请表.doc
附件2: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青年教师讲课竞赛评分表(理论讲授).doc
附件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青年教师讲课竞赛评分表(实验操作).doc
附件4: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青年教师讲课竞赛评分表(体育教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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