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明节”放假通知安排的精神,学校决定2013年4月4日至4月6日放假三天,为了做好放假前后的本科和研究生教学安排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4月4(星期四)为清明节国家法定假日课不上不补, 4月7日(周日)公休日调至4月5日(周五),4月6日(周六)正常休息。4月7日(星期日)上4月5日(星期五)的课。请各教学单位通知到每一位任课教师与学生。
4月4(星期四)为清明节国家法定假日课不上不补, 4月7日(周日)公休日调至4月5日(周五),4月6日(周六)正常休息。4月7日(星期日)上4月5日(星期五)的课。请各教学单位通知到每一位任课教师与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