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党委副书记万清祥参加哲学党支部10月份主题党日活动

发布者:陈意萍发布时间:2018-10-16

  (通讯员 王成军)2018年10月11日下午,哲学党支部在文沛楼319开展10月份主题党日活动,校党委副书记万清祥作为联系支部校领导莅临现场全程参与指导。院党委书记高碧峰等党委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参加了本次活动。


  活动伊始,与会支部成员现场交纳党费,在庄严的党旗前集体重温入党誓词。在诵读党章环节,支部成员龚天平同志为大家诵读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以下简称“党章修正案”)总纲部分关于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并结合国庆期间自己在家乡——湖北省“生态农业建设示范基地”公安县青龙村的实地见闻以及自己在生态伦理方面的研究成果,向大家阐释了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的重要意义。龚天平同志认为,我们党提出的“美好生活”理念毫无疑问是包括了人民群众的“生态福祉”的,而这一“生态福祉”不仅包括了物质的层面,也包括了精神的层面,为了达到这一“生态福祉”,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承担起对于生态环境的道德承诺。因此,党章修正案关于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不仅有着迫切的现实动因,而且有深刻的学理根据,是我们党在新时代、新形势下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对于实施我党“一切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政理念,对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以及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具有极为重要的指导意义。


  随后,支部成员对习近平总书记在2018年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2016年全国宗教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行了认真学习。针对习近平总书记在2016年全国宗教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支部成员重点对“党员不能信仰宗教”问题进行了学习讨论。支部成员陈食霖同志认为,我们支部的党员同志在坚持马克思主义无神论立场、恪守党的组织纪律的同时,也应该发扬自己的专业优势和学科优势,加快宗教学学科、宗教学相关课程的建设,在教学活动以及与学生的交流中引导我们的学生正确理解宗教,建立起一种客观、理性的对待宗教的态度。支部成员刘可风同志认为,“党员不信仰宗教”是一个共产党员应该严格恪守的纪律之一,我们在充分尊重我国宪法所规定的公民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同时,也应该注意把宗教活动纳入到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发扬其正的社会功能,遏制、防范其负的社会功能。


  集体学习后,万书记对本次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准备和实施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本次活动的效果达到了基本预期,也体现了哲学支部把专业特色和党建工作相结合,促进党建工作和专业业务协同发展的良好能力。万书记对哲学支部的建设发展提出三点建议:一、哲学支部应在工作形式、学习内容和学习方式等方面进一步丰富和创新,在已有的良好基础之上,把哲学系进一步建设好、发展好;二、支部应进一步将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高度关联,相互促进,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三、支部同志以及其他教职工,都应“守底线,求上限”,在实际工作中严守一名高校教师在师德师风、学术规范、课堂政治纪律、劳动纪律方面的底线,同时要努力工作,不断提升自己的多方面能力,把一切工作的落脚点放在培养一流人才上,推动我校的建设,办真正让人民满意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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