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哲学院2018年度“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实施细则

发布者:王路芳发布时间:2018-06-05

为进一步适应学校对研究生培养管理的相关要求,推进二级管理体制,充分调动各二级单位对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的积极性,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中南大研字〔 201615号)(以下简称《研究生创新计划管理办法》)的要求,本年度“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的立项工作由各学院自主开展。结合哲学院实际情况和往年立项、结项工作,现将2018年度项目设置基本情况说明如下:

一、项目设置及经费预算

按照学校规定,由于2018年学校统一开展了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原则上本年度不再开展同类型的立项工作。我院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的资助项目类型及经费预算具体如下:

  

序号

项目类型

拟资助

项目数

拟资助经费

(元/项)

拨款比例

拨付方式

备注

1

研究生科研与实践项目

博士研究生科研创新课题

2-3

4000

立项30%

结项70%

补助

学生

2

硕士研究生实践创新课题

3-6

2000

补助

学生

3

优秀学位论文培育

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

1

3000

补助

学生

4

优秀学位论文培育

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

1

5000

补助

学生

5

学术

交流

研究生参加学术会议资助

3

1000

结项100%

补助

学生

  

 注:.2018年暑期社会实践项目需按照《湖北省2018年研究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文件精神进行申报。研究生院将在6月份另行通知,届时学院进行相应安排。

  

二、项目的确定

学院依据研究生创新项目立项的指标最终确定本院的2018年度“硕士生实践创新课题”并依照《项目实施办法》进行项目管理。

(一)研究生课题申报应符合以下条件:

1.为保证项目建设质量,每个课题设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组成员不超过5人。本年度已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立项课题的研究生一般不再作为其他项目组成员。

2.立项项目应有创新的内容、明确的目的、较好的实施条件和可操作的实施方案。

3.提倡学生结合本人导师在研科研课题的子项目申报立项。硕士生项目鼓励学科的交叉与融合,鼓励硕士生跨专业组队申报。

4.为扩大项目受益面,所有已获得过研究生课题资助的项目责任人不得再次作为项目责任人申请新的资助项目;与已获资助课题雷同或近似的不予立项。

(二)立项遴选程序。

1.61517:00申报人向学院提出申请。申报材料包括:《研究生课题立项申请书》,《2018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立项明细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2.学院进行立项评审。学院根据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严格开展项目申报人资格审核并进行雷同项目检查。学院专家组按立项指标数,依照管理文件规定的立项程序最终确定本院的各立项项目、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

3.622日前学院对本次立项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相关材料送至研究生院。

三、注意事项

1.请申报人在填写申报材料前,认真阅读申报表中的申报须知,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按时报送材料。需提交的申报表详见附件。

2.所有申报材务必提交纸质版两份和对应电子文档(以“哲学院—姓名—项目名称”命名),至王老师邮箱:2846947133@qq.com。电子版应保证与其纸质版材料一致。

3.请广大研究生认真准备,积极参与本年度项目申报。

4. 2018年立项项目的结项工作预计在20196月启动

有任何疑问,请及时联系研工办。

电话:88387658


研创表格.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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