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哲学院2017年度“研究生创新教育计划”立项指南

发布者:王路芳发布时间:2017-05-22

参照《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创新教育计划”》(中南大研字〔20093号文,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基金”资助管理办法》(中南大研字〔200722号文的相关要求,学院将开展2017年度“研究生创新教育计划”项目立项工作,现将2017年度项目设置基本情况说明如下:

一、项目设置及安排

序号

项目类型

申报人

申报人数

申报要求

1

  

  

研究生课题

  

博士研究生科研创新课题

博士研究生

2-3

请参考《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5年度“研究生创新教育计划”资助项目简介》相关项目要求

2

硕士研究生实践创新课题

硕士研究生

3-6

3

优秀学位论文培育

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

博士研究生

1

4

百篇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

硕士研究生

3-4

5

教工

项目

  

研究生精品课程与精品教材建设

教师团队申报

1-3

6

研究生教育教学理论研究

教师个人申报

3-5

7

研究生学习与科研创新团队

教师个人或团队申报

1-2

8

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案例库建设

教师团队申报

1

9

单位

项目

  

研究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

学院(中心)申报

8

10

学术交流项目

研究生参学术会议资助

研究生个人申报

3-7

  二、立项说明

1、项目安排

2017年哲学院“研究生创新教育计划”共设立5类项目。每类项目的立项数和经费标准随后确定,请有意向的教师和研究生先提交申报材料。

2、经费安排

1)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学校财务规章制度,坚持科学公正、注重创新、择优资助、宁缺勿滥的原则。研究生教育创新基金要专款专用,厉行节约,使有限的资源发挥最大的效益。

2)受资助的项目一般要求应有创新的内容、明确的目的、较大的意义、较好的实施条件、可操作的实施方案和必要的经费支持。项目实施应有专门的管理组织和学术指导组织。

3)项目建设期限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立项后初步下拨30%经费,结项后再下拨另外70%的经费。如若项目不能正常结项,将追回立项下拨经费。

3、项目管理

1)项目责任人负责制度。资助项目一经立项,项目负责人应组织成员按期、高质量地完成项目。如中途因特殊情况无法如期完成的,项目责任人应事先提交《研究生教育创新资助项目延期结项申请表》,延长期最长为一年。在课题进行中需对研究计划、主要人员作重大调整、变更或有其它重大变化的,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单位批准后方可实施;未经同意,不得擅自调整、变更或终止项目,违反者将撤销其承担的项目,追回已划拨的资助经费。由于不可克服的原因而终止实施的,项目责任人应写出终止报告,批准后,将已取得的成果、剩余物资及款项上交。

2)学院(单位)及导师在审查申请者的材料时,应当严肃、认真、科学、公正地行使其职责,对申请者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可靠性作出评价,如发现有重大失误或弄虚作假行为,今后将不再受理其推荐的项目。

3)已申请到各类研究生教育创新项目,但尚未结项的各类人员在申请新的立项时,不能作为项目责任人,只能作为课题组成员。

三、注意事项

12017年度各项目的项目管理、经费的使用,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申报前请进入研究生院网页“创新教育”专栏认真阅读《资助管理办法》、《创新教育计划》等文件。

2.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17616日,请申报人注意材料上报时间要求,抓紧时间开展相关工作,按时报送材料。

3.请学院广大研究生、研究生任课教师及教育管理人员认真准备,积极参与本年度项目申报。

4. 2017年立项项目的结项工作预计在20176月启动。

  

有任何疑问,请及时联系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电话:027-88387658

哲学院

2017522


学院新闻

    最新更新
    最热文章